东莞83.87万灵活就业人员,将纳入住房公积金体系

东莞时报

12月21日上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东莞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听证会,听取9名听证参加人提出的决策草案建议的内容、依据和理由,并现场给予回复。  

据介绍,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能将公积金制度覆盖到全体劳动者,帮助中等收入群体解决购房住房问题。目前,东莞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群已覆盖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单位及其在岗职工,并拓展到个体工商户、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职工个人户138万户、实缴132万人,其中,个体工商户2403户5865人、港澳台同胞665人,但灵活就业人员还无法自愿缴存公积金。数据显示,截至上半年,预计东莞市灵活就业人员有83.87万人,将这部分人纳入公积金体系,公积金制度将更具生机活力。  

焦点问答

1.自愿缴存人公积金如何提取?  

目前东莞的提取政策规定,如果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听证会现场有市民认为《草案》应该明确自愿缴存灵活就业人员的提取内容,因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资金全部由个人支付,而职工的缴存资金部分由单位支出,因此建议考虑在自愿缴存人员的公积金提取方面作出针对性的规定。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回复表示,将记录这一建议,针对所提出的意见对《草案》进一步完善。  

2.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增多,会不会影响资金流动率?  

目前,东莞市灵活就业人员估算有83.87万。会上,有听证参加人担心开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后,随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增多,会影响公积金资金流动率,对其他缴存人员办理公积金贷款造成影响。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这一问题,《草案》中设定了连续缴存12个月才可以申请贷款,这可以带来一定的缓冲。同时,对于开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后可能导致公积金业务办理量增加的问题,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全市有超过1000多个归集银行公积金服务网点,同时公积金中心也正在积极推进网络办理和互助化、自动化,不断提升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  

【记者】张欣仪


编辑 冯文美
打开APP阅读全文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