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有料|打孩子有可能失去监护权!广州出台官方指引,明年元旦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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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最近恰逢最强寒潮,在这个寒冷的冬日,这张图牵动了很多人的心。有料哥看到这张照片真的不夸张,就是心里一“凉”!照片中的这个孩子3岁,满脸是伤,寒潮天夜宿街头,席地而睡。消息一出,大家在质疑父母不负责任的同时,也为孩子的未来担忧起来,孩子以后还会遭到家暴吗?这对孩子的成长该造成怎样的影响呢?

根据2018年中国反家庭暴力求助网的最新数据统计,在其接到的求助者中,女性受害者占到67.5%;老年人家暴受害者占7.5%;未成年人家暴受害占12.5%;男性家暴受害者占2.5%。

有料哥讲到这里,相信大家的心情跟有料哥一样,难受。可是除了难受,我们和有关部门还能做点什么呢?就在这时候,有料哥翻开报纸正好看到:近日,广州市民政局联合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公安局等部门印发了《广州市监护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提出多项规定,为困境儿童筑起一道安全保护防线。家长对未成年人家暴或被撤销监护权!明年元旦起实施!

今天有料哥想跟大家梳理下在反未成年人家暴这件事上,广东做了哪些尝试,广州此次《指引》是否真的能为孩子筑起一道安全保护防线,让他们免受家庭暴力。

今年广东“两会”关注未成年反家暴教育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未成年人”。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迄今已实施近4年。

有料哥注意到,今年的地方“两会”上,“家暴”话题都为广东不少代表委员们所关注。广东省“两会”期间,民革广东省委会准备的40份精品提案中,其中一份就对家暴问题里的未成年人家暴作了特别关注。

民革广东省委会提交集体提案指出,虽然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已全面实施近两年,但家暴现象仍呈高发态势。

该提案建议,适当降低举证门槛,如将报警记录、看病记载等作为申请“保护令”的证据;适当采信未成年子女证言;引入专家证人制度,由家暴问题专家帮助法庭查清事实等。

健全多部门合作机制,建议成立高规格反家庭暴力合作机制,搭建一个反家暴工作联动平台。具体来说,引入家暴行为危险评估机制,建立家暴案件报案点,争取实现了全省派出所都设报案点,负责受理包括家庭暴力在内的各类案件。依托各区救助管理机构,成立了“反家暴救助中心”,内设家庭暴力受害人专用宿舍。在街道成立“分中心”,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维权防护网络。

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广东地方立法可突出未成年人反家暴教育,让反家暴法进入中小学法律课堂,形成广东的特色反家暴宣传教育。

广州尝新“内外管控”,让儿童利益最大化

◎引入外界监督

  学校医院发现困境儿童未上报将被追责

在传统认知中,家庭是一个外人无法干预的私密空间,孩子被视为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如何教育、处置孩子,无需向外界告知,外人也无权干涉。

在中国人“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下,父母常常关起家门教训孩子。也因此,针对未成年人的家暴更具隐蔽性,其潜在规模远不止新闻报道里出现的案例。因此除了获得法律支持,外界监督的需求也十分迫切。

此次广州《指引》讲外界监督作为“反未成年人家暴”的一次尝试。根据该《指引》,发现监护困境儿童,要第一时间报案。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委会、街(镇)社工服务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含各区救助管理站)、儿童福利机构(含社会福利机构儿童部)、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困境儿童的,负有强制报告责任,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没有履行报告义务的,要严肃追责。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协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子殷认为,家暴不是家务事,任何人都有权进行检举和举报。要加强监测发现,通过社会网格化的管理进行监测。从事未成年工作的有关部门需要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比如学校、医院、街道等。专业社会机构对未成年的背景和受到的伤害要进行评估,对未成年人进行对应的司法介入,让儿童利益最大化。

◎加大内在严惩

  对未成年人家暴或被撤销监护权

“家庭暴力并不仅仅是殴打、残害等此类身体暴力行为,还包括限制人身自由、谩骂、恐吓等这类对精神产生伤害的行为,我们称之为精神暴力,精神暴力行为的发生要达到经常性才能构成家庭暴力,未成年人往往由于年纪比较小,无法保护自己,因此,此处广州《指引》特别指出:“撤销监护人资格”!

困境儿童在临时监护照料期间,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公安机关、村(居)委会、学校、儿童亲属等进行会商。经过会商后,认为监护人后续能够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及时通知监护人领回困境儿童;认为监护人仍然存在使儿童受到严重人身安全威胁或处于危险状态情形,不宜继续承担监护职责的,困境儿童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困境儿童住所地村(居)委会、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国外儿童监管保护的有益探索

有料哥梳理发现,各个国家针对儿童监管保护也出台了很多政策。比如在美国,疏于照顾孩子会丧失监护权。在瑞典,关上家门打孩子,无论扇耳光、打屁股、罚跪或是揪耳朵都属于非法行为。日本启用报警热线。

瑞典:首个立法禁止体罚儿童的国家

“儿童也是完整的人,他们的权利应得到全面的保护。”在这种立法理念的推动下,瑞典出台了全面禁止体罚儿童的法律,这意味着父母们关上家门打孩子,无论扇耳光、打屁股、罚跪或是揪耳朵都属于非法行为。

一旦接到体罚孩子的指控,必须由警察、心理学家和检察官介入调查,家长不仅会因此被捕,还可能面临高达1000美元的罚款。2013年年底,一对马来西亚夫妇因动手打7岁的小儿子被瑞典警方拘禁超过六周。一位意大利父亲在瑞典当街将孩子按倒在地上,结果被判监禁六个月。

在日本首都东京郊外的相模河畔,几名日本儿童在飘扬的“鲤鱼旗”下玩耍。

日本:保护儿童细化法规

在日本,一旦发生虐童行为,按照法律,有关人员可以进行调查,传唤监护人,或者根据需要到监护人家实地调查。如果监护人拒绝服从,获得法院的搜查令后,可以强制搜查。

日本启用了24小时接受虐待儿童行为相关举报与求助的全国统一热线“189”,民众如发现附近有虐待儿童行为,可以拨打热线电话举报,电话会接入就近的儿童咨询所。另外,日本政府还在各地配置作为特殊公务员的“儿童委员”,负责确认儿童是否受虐待以及老年人是否平安等工作。

“虎毒不食子”,但一些中国的虎爸狼妈教训自己的孩子时,不见丝毫手软。有料哥认真奉劝一句:孩子是最好的礼物,请珍惜。

仅以开头3岁孩童的新闻下面一条网友评论做结:祝福这个孩子以及所有的未成年,远离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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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可能导致孩子产生暴力倾向

家庭暴力包括教育孩子时野蛮粗暴、孩子处于家长间的家庭暴力环境、家长之间家暴时对儿童施暴。比如,父母时不时对孩子出气,没有错的时候也经常体罚孩子,犯错之后找各种理由施加暴力,出现了这种经常性的体罚、鞭打、辱骂,给孩子身体和精神造成损害,就可以说是家庭暴力。

家暴会给孩子造成严重影响,比如会让孩子产生自卑心理,缺乏自我,形成讨好型人格,习惯说谎,变得冷漠,还有可能产生暴力倾向,在处理问题时,容易采用极端冲动的方式,或伤害他人,或伤害自己。

【策划】飞鸟 李强

【撰文】陈海燕 见习记者汪祥波 实习生许森楠 李志颖

【校对】吴荆子

编辑 唐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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