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广西柳州市胜利路胜利小区路口处,一辆小车往小区内驶入时,不慎压死了一只价值2万元的英国斗牛犬。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向南都记者证实,由于狗主人当时没有栓狗绳,警方认定车主在此事中无责,狗主如对调解建议有异议,可通过法律程序索赔。
兽医表示,当狗出现在公共场合时,养犬人有责任牵绳,牵绳保护人不受犬只冒犯,也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狗本身。“这种保护是双向的,不能放弃这种保护的权利”。律师称,一旦进入法律程序,本案属于财产损害纠纷,法院有可能根据最终的实际情节来认定。
因不文明养犬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表示,各地应当及时修订养犬条例,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尤其要强化养犬行为主管部门的职责,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执法机制。
名贵犬被车压死,警方认定车主无责
11月30下午4时30分左右,在广西自治区柳州市胜利路大润发对面胜利一区路口处,邓先生带着狗过马路,当时他没有拴狗绳,而狗离他有一定距离,当狗走到马路中间时,卢先生刚好驾驶小车进入路口,没有注意到有狗横过马路,不慎将狗当场压死。
英国斗牛犬。资料图
柳北巡警大队110警务中队民警赶到现场,了解事发过程后,认为车主在此事中无责,狗主如对调解建议有异议,可通过法律程序索赔。此事引发网络关注,12月3日,南都记者从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获悉此事属实。
事发后,双方对事发过程无异议,卢先生承认开车撞死了邓先生的狗,但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不下。邓先生称,自己的狗是英国斗牛犬,价值为人民币2万元,并按此标准向卢先生索赔。
面对这笔高昂的赔偿金,卢先生表示不能接受,称自己最多能接受赔偿500元。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分歧太大,邓先生拨打110报警。
经过现场调查,民警确认了事发过程,也多方求证了这只斗牛犬的价值。不过,由于狗主带狗外出没有拴狗绳,且让狗离开了自己的控制范围,而这条路并不宽,车子转弯进入的时候存在一定盲区,这只狗的体型也不算大,司机较难注意到有跑出的犬只。
因此,警方主张此次事故责任在狗主,车主无过错,无需赔偿。民警告知邓先生如对此调解有异议,可走法律途径索赔。
律师:本案属于财产损害纠纷
12月3日,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麦冬致告诉南都记者,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狗属于主人的财产,一旦进入诉讼程序,本案属于财产损害纠纷,故本案最终过错的认定在于法院。警方认定只能作为法院审理时的一个参考,法院有可能根据实际情节来认定。
麦冬致分析,在卢先生驾驶时,如果该斗牛犬确实进入了视线盲区,属于驾驶人卢先生努力注意也仍然无法预见的,则卢先生没有过错。相反,如果斗牛犬已经进入卢先生的视线,卢先生仍然继续用车碾死了斗牛犬,则卢先生具有明显过错。另外,即使卢先生没有过错,司法实践中法院也仍然有可能判决卢先生承担较小比例的责任。
麦冬致建议,如果狗主人邓先生想通过走法律途径索赔,狗主人先不要对狗的尸体进行处理,以便于进行鉴定,避免证据流失导致无法鉴定,从而无法证明狗的价值。
另外,狗主人可以保留当年购买狗狗时付费的证据,对于价值鉴定可能有帮助。“至于是否价值2万元,在法院程序中,一般通过价格评估确定。”
有网友认为,“斗牛犬还是烈性犬,警察应该追责狗主是否有非法养犬?”12月3日下午,南都记者拨打柳州市政府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柳州没有条例规定不可以养什么品种的狗。“但要确保它的安全性,不会给小区造成噪声和危险等影响,否则执法部门会监管”。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有其他城市将斗牛犬列为烈性犬并在限养区禁止个人饲养。宁波市公安局发布的通告,明确列出了28种禁止在限养区内饲养的烈性犬,其中包括英国斗牛犬。另外,南都记者在深圳政府相关网站上看到《深圳市禁养烈性犬名单(27种)》,英国斗牛犬也在其列。
兽医Sam向南都记者表示,当狗出现在公共场合时,养犬人有责任牵绳,牵绳保护人不受犬只冒犯,也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狗狗本身,“这种保护是双向的,不能放弃这种保护的权利”。他介绍,英国斗牛犬在国际认可标准上,是不应该具有攻击性的,“是一种比较温顺的狗”。他说,每个城市都有不同的养犬管理规定,是否被列为禁养犬,各地确有差异。
律师麦冬致表示自己也是爱宠人士,她建议狗主人应当妥善看管和照顾自己的宠物,避免出现宠物惊吓、伤害他人的情况。
不牵狗绳等不文明养狗行为频频引发纠纷
近年来,全国各地由于养犬管理不善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不牵狗绳、未办狗证、狗吠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大量纠纷。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在不文明养犬产生的纠纷中,很多都由不牵狗绳引发。
南都此前报道,2016年8月14日7时许,家住广州市花都区某小区的简老太太起床后去买菜,在小区内碰到同住该小区的邹女士正在遛狗。邹女士觉得自己饲养的小狗性格温顺,遛狗之时便取下狗绳拿在手中。小狗看见简女士后,突然冲到其身旁围着打转,简女士受到惊吓而摔倒在地,致左手受伤。邹女士见状立即带简女士前往广州市正骨医院检查、治疗,入院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并尺骨茎突骨折。
2018年9月,杭州一名孕妇曾发文称,因遛狗与他人引发冲突,自己被“网红”Saya(陈某伊)打骂致先兆早产。据9月11日杭州市公安局通报,陈某伊待孕妇伤情鉴定后依法处理,其母因阻碍执法已被行拘。此事引发网络轩然大波。参与执法的滨江区城管执法局长河中队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在杭州,事件中的“斗牛犬”属于一般限养区公寓楼禁止饲养的烈性犬,饲养“斗牛犬”已涉嫌违规,按规定,犬类主管部门可以没收或捕杀犬只,并处以3000元-5000元罚款。
2018年4月15日下午,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一栋厂房外,47岁的女子张云(化名)在行走过程中被一只从天而降的黄白色大狗砸中脖子及肩膀。张云被砸翻在地,后来被送进医院ICU治疗,诊断为“颈椎多发骨折,颈髓损伤伴截瘫”,目前生活无法自理。
南都记者了解到,因事发后涉事犬只不知所踪,也一直无法确定直接责任人,张云及家属无奈只能一纸诉状将该栋厂房的房东及楼内多名用户告上法庭。目前,该案仍在白云区法院审理中,尚未一审判决。
专家:要强化养犬行为主管部门的职责
“对于养犬不规范的行为,老百姓反映比较大,包括近期发生的事故,所以希望重申相关规定,开展专项治理的行动,在执法方面更加严格。”杭州市城管委副主任赵美英11月8日告诉南都记者,狗的文明与否取决于狗主人,所以对养犬人的管理应当更加规范。
对于多地出台的养犬条例,广州最大的宠物领养平台、越秀区阿派关爱小动物社会发展中心负责人陈嫱表示赞成,“因为通过法规可以将把不文明、伪爱犬人士筛选出来,从而营造真正文明的养犬氛围。”
据陈嫱了解,数据显示,今年广州登记在案的犬仅为10万。陈嫱呼吁养犬人士对犬只进行登记,“其实现在的犬只登记很简便,文明养犬办推出了微信小程序,可直接预约登记,手续相比以前已简便了许多。”
“宠回家”流浪犬临时安置中心负责人梁俭强对南都记者表示,国外出现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会采取先罚款的措施,再有类似违规行为直接禁止养犬。“比如在英国,虐宠行为甚至可能面临缓刑坐牢。”
梁俭强说,“出现遛狗不拴绳的行为,可能是一些刚开始养狗人士一时不注意没牵绳,我认为可以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先罚款,再采取进一步的严厉措施,吊销其养犬登记证。”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对媒体表示,各省市区均出台了当地的养犬管理条例,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对养犬行为作出规范。法律依据并不缺乏,但在执行层面还有待加强。他认为,各地应当及时修订养犬条例,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尤其要强化养犬行为主管部门的职责,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执法机制,改变当前“重收费、轻监管”的局面。
采写:南都记者 苏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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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