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剁手季”才刚开始!爱网购的江门人,这份维权秘笈请收好

南方+ 记者

双十一、双十二、圣诞节、黑色星期五、年货节……11月,“剁手季”正式开启。随着互联网购物的增加,涉及互联网的消费纠纷也不断增多。对此,南方+记者采访了江门市消费者委员会,了解了网购纠纷的有关情况,给“剁手”的市民支招!

约4成投诉涉及互联网购物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互联网上“购物节”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多市民选择网购。但是,由于互联网交易与传统当面交易的差异,消费者无法立刻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加上运输过程中损坏的风险,网络购物相对实体店购物也更容易产生纠纷,互联网购物纠纷量正呈现逐渐上升的的趋势。

据江门市消委会统计,今年前10月,江门市各级消委会及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投诉6469件,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子电器、日常生活用品、交通工具三大类。其中,涉及互联网购物的投诉约占总投诉的40%,约为2500件。

“每到年末,特别双十一、双十二之后的两个星期内,我们消委会往往都会收到大量的网购投诉。主要问题是发货不及时、货不对板、商品被损坏、虚假优惠和劣质产品等。”江门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网络购物维权需保留证据

“网络购物由于无法当面验货以及商品服务页可以进行删改,所以消费者在维权时比较容易陷入证据不足的困局。”该工作人员介绍。

消费者在遇到网购纠纷时怎么办?江门消委会给出这样的答复:固定证据,例如保存好商品页面、快递单、实物照片等,然后尽快联系商家或者网购平台反映处理。

如果遇到与商家或网购平台协商不成功的情况,消费者还可以直接向商家所在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委会进行投诉,也可以选择向网购平台所在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委会进行投诉。

值得提醒的是,消费者与“代购”产生纠纷,往往很难维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与经营者发生纠纷的,受《消法》保护。但大部分代购者并不属于以上所指的“经营者”,并不具备经营者的资质。消费者通过“代购”购物时,需谨慎消费。


◎划重点:

这样才能避免产生消费纠纷!

(一)理性消费,选择信誉好、好评度高的平台和网店购买。购物节活动期间,各大电商平台优惠活动开展如火如荼,作为消费者必须保持理性消费心态,选择下单时,应选择规模大、信誉好、好评度高的平台和网店进行下单。

(二)不要被“优惠”冲昏头脑,要详细了解优惠条款具体内容,消费者需理性消费。秒杀、让利、赠红包等促销手段,容易让人冲动消费,建议购买商品前,消费者要事先了解商品市场价格,再对促销活动进行评估是否有实际优惠,警惕明降暗涨的价格陷阱,防止掉入“假优惠”陷阱;此外,要慎重预付定金,防范消费陷阱,建议消费者在缴纳“预售定金”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营销活动细则。

(三)保存好消费记录信息。一旦网购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记录信息就是维护消费者自身权益的有力依据。

一是网购消费者下单时最好能将消费商品或服务截屏保存,市工商局在处理网络举报投诉时发现,部分网店经营者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会将原商品或服务网页信息进行删改,让消费者或监管部门很难找回下单时的网页信息,给消费者造成了维权困难。

二是下单时向网店客服索要发票或消费凭证,相关单据必须连同网购商品寄往发往消费者处。一方面,发票或消费凭证一般登载有网店的实体企业信息,当发生消费纠纷时,监管部门可通过这些信息迅速找到被投诉企业的具体位置,从而开展下一步工作。另一方面,发票和消费凭证也是处理消费纠纷的重要证据。

三是保存好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网购消费者与客服聊天的记录也是重要的维权依据,网购消费者不要随意删除与客服的聊天记录,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必须将部分该聊天记录一同发往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这会对消费者的维权有很大帮助。

【采写】张泳渝

【通讯员】李百尧

编辑 黄绍侦
加载全文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热门评论
快来抢沙发

    继续阅读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