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操大办、收受礼金…中山市纪委通报四起违纪案例,一局长被免

南方+ 记者

11月7日,中山市纪委通报四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例,4人分别因大操大办、收受礼金、接受宴请等问题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南朗镇一局长被免职。

四起案例具体如下:

1、南朗镇社会事务局原局长陆国林大操大办、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问题。2017年,陆国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其儿子乔迁宴席;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其儿子和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镇社会事务局局长职务。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三党支部副书记、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副所长彭振坚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接受宴请问题。2010年至2017年间,彭振坚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购物卡和高档白酒。2017年7月,彭振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彭振坚违反廉洁纪律,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东区新村经联社党支部书记戴玉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2月,戴玉辉违反该社2018年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带头组织人员到某饭店聚餐,并用公款报销用餐费用,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横栏镇横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有根大操大办问题。2017年12月,黄有根在为儿子操办婚宴事宜时,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及其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婚宴并收受礼金,实际操办的规模范围大于申报规模范围,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记者】何伟楠


编辑 朱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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