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梅州市蕉岭县举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第一次工作会议,标志着蕉岭县全面启动省级非遗项目“蕉岭三及第”申报国家地理标志工作。蕉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永岭,广东省非遗法援律师团团长邓尧,县文体旅游局局长吴晓东,县文化馆馆长、县非遗保护中心主任陈桂峰,以及相关传承人、非遗工作者等参加了会议。
吴晓东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知识产权是蕉岭县打造非遗品牌的重要手段,地理标志可以成为“蕉岭三及第”这个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项目的助推器。“申报国家地理标志既能很好地保护非遗,又能打造地方城市特色品牌。”吴晓东说,蕉岭县委县政府以及非遗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到非遗作为无形资产与知识产权有着密切联系,建立非遗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蕉岭三及第”于2015年被列入广东省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据了解,“蕉岭三及第”是蕉岭饮食的代表性佳肴,成为当地百姓的饮食习惯,融入到日常生活中。“来蕉岭,就要吃我们的蕉岭三及第。”“蕉岭三及第”县级传承人孙松介绍到,相传清朝状元林召棠每天都喜欢用猪肝、猪肉和猪粉肠熬粥而食,后人就把用猪肉、猪肝、猪粉肠用来比作旧时科举取士中的秀才、举人、进士连续及第,“蕉岭三及第”由此得名。
三及第在蕉岭人的眼里,不仅是可口的佳肴,更是包涵了一种落地生花的文化,寄托了蕉岭人民对尊儒重教、立身功名、报效社稷的思想。这种平民化、民俗化与营养化的清爽小食,已经在千千万万家中生根开花。它既是美味食品,又是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所以有“早上一碗三及第,上山打虎有力气”的说法。
“蕉岭三及第作为省级非遗项目,具有悠久历史,与本地人民长期的生活习惯、社会文化、自然条件有紧密的联系,符合地理标志法律制度的保护条件,如果不采取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传承不规范,甚至假冒的情况,等到那时再来维权会变得很困难,也给‘蕉岭三及第’这个品牌带来影响。”邓尧建议,“蕉岭三及第”具有强烈的传统文化的饮食特色,采取地理标志进行保护,一方面有利于保护非遗传承和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扩大行业的规模,由此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对当地经济、文化发展都是很好的推动作用。
此外,针对蕉岭非遗项目中的传统技艺和传统舞蹈两大类别,邓尧也给出建议,他认为,一方面利用地理标志法律制度,打造传统技艺类的地方品牌,推动特色行业发展;另外一方面是针对传统舞蹈的特性,加强非遗文创工作,发展以非遗传统文化为内涵、以版权为核心竞争力和保障的文化创意产业。
会上,徐永岭为邓尧颁发聘书,聘任邓尧为“蕉岭三及第”等蕉岭非遗项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专家顾问。
【全媒体记者】汪思婷 陈萍
【摄影】何森垚
【通讯员】祝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