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斯任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在东莞法院系统工作28年

南方+ 记者

10月30日上午,惠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报告》,任命陈斯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会议审议了惠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决定陈斯代理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议案》,任命陈斯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陈斯是东莞法院系统成长起来的审判业务专家。据东莞政法网介绍,陈斯已在东莞法院系统工作28年,2009年至2018年担任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兼任西南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教授,发表各类文章100余篇,其中学术论文20余篇,并有合著《新合同法要义》、《中国区际民事司法协助研究》等。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在2013年,2016年分别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2017年,陈斯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见习记者】程癸键

编辑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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