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戈隆东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连日来一直牵动着国人的心。据重庆警方通报,初步确认当时公交客车上共有驾乘人员10余人,现场已经打捞出两具遇难人员遗体。
事故总是令人痛心,况且这起事故看起来又是那么诡异和罕见,所以就更加吸引公众的关注目光。而对于公众来说,最关注的莫过于两点:一是救援进展,二是事故原因。但越是受关注,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就越应该全面深入,发布和传播信息时也越应该审慎客观。遗憾的是,在这起事故的信息传播过程中,在最为引人关注的事故原因上,却发生了剧烈反转。事故中的“女司机”,从起初引发网友众怒的逆行责任方,被正名为正常行驶的受害方。
对待这位“女司机”,人们理应给予最大的同情,既为她在不期而遇事故中所受到的惊恐,也为她在真相未出之时所承受的网络谩骂。现在,许多网友开始“排队道歉”,一些转发不实消息的媒体、大V也默默删除了信息,仿佛事件就此画上了句号,也仿佛这样就可以告慰“女司机”曾经历的舆论风暴。
但这样真的可以吗?对一个普通人造成严重名誉伤害,代价难道就这么小吗?我们又该如何回答女司机丈夫的锥心之问:“我们是受害者,为啥冤枉我们?”倘若不反思、不检讨,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女司机”。
许多网友道歉了,他们确实错了。但在这起事故的信息传播过程中,作为信息接受者的网友,这次犯错不是不可原谅,甚至可以说有些情有可原。原因很简单,不是网友想当然、凭空臆断将事故原因指向“女司机”,而是我们印象中的一些“权威媒体”“权威部门”给出了这样言之凿凿的结论,网友完全是被误导了。
从情感或者说人性正常反应上说,一旦接收到这些所谓的权威信息,面对这样一个造成如此严重事故的“女司机”,网友怎么可能不愤怒、不谴责。在我来看,这恰是一种正义、良知的体现。待事件真相浮出水面后,网友应该道歉;然而还有更应该道歉的,那就是向媒体提供信息的那些“权威部门”,以及未经多方求证、偏听偏信的那些“权威媒体”。
这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媒体间的竞争愈发激烈,谁都不希望漏掉一起重大突发新闻,同时谁都希望能在“第一时间”发布消息。不过,这其中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那就是要确保事实准确。但不幸的是,一些媒体特别是这些媒体的新媒体平台,一味抢快,在调查求证上表现无力。所以,常常可以看到,一家媒体发布了错误消息,这个“错误”会被更多媒体照抄照搬。
在这起坠江事故中,重庆警方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的消息是审慎的、克制的。但对于媒体和公众来说,却不解渴,以至于一些媒体另辟蹊径,从其他“权威部门”获得了错误消息。这里面肯定有一方是错的,或者媒体自说自话、道听途说,或者“权威部门”信息错误、自带偏见。但不管是哪一方,都应该调查清楚,厘清责任,向“女司机”道歉,而不是好像从没有发生过一样。
“女司机”本来就是一个带有偏见的标签,而标签的形成,媒体也发挥了一定的添油加醋作用。这起事故的信息传播,不仅提醒媒体新闻调查的基本功不可丢,也提醒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少贴一些标签,以免久而久之被标签自伤,产生误会、误判、误导。
1、路上遇到开车不顺溜的,你第一直觉认为对方是男司机还是女司机? 男司机 女司机 没有纠结性别 2、你认为社会对“女司机”有没有偏见? 有,“女司机”都成“背锅侠”了 没有,部分女司机确实技术不好 3、重庆坠江公交车事件中,女司机蒙冤是谁的错?(可多选) 键盘侠们以讹传讹 媒体的随意盖章 社会大众对“女司机”的偏见 提交
【校对】冯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