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环卫工人:你们要涨薪啦!一大波新增补贴正在袭来

南方+ 记者

29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简称新《意见》)。

新《意见》明确提出广州市环卫事业的发展目标,即建立与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环卫工人工资动态增长机制,优化环卫行业从业人员结构,力争2020年全市环卫行业技术工种人数达到全部环卫工人的25%,2023年达到30%。

新《意见》规定的基本用工成本包括:基础工资、环卫岗位津贴、环卫工人工龄工资、高温津贴、节假日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国家法定节日和环卫工人节日慰问金、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住房公积金缴纳费用等构成(不含因劳动用工而产生的管理费、税金、利润等费用)。

为继续保障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新《意见》不但将环卫工人月基础工资标准按照最新的企业职工月工资最低标准上调,同时将基础工资与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比值下限由110%上调为120%,并规定基础工资应根据广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同步调整,建立了工资动态增长机制。

目前,全市环卫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已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于2018年7月1日调整完毕,调整后的环卫工人月基础工作标准为2520元。

同时,新《意见》对岗位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一类岗位津贴、二类岗位津贴、三类岗位津贴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日补助13元、10元、8元提高到20元、18元、15元。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提升环卫工人队伍中老员工的获得感,新《意见》在环卫工人工资待遇中新增了工龄工资,规定工龄工资应根据环卫工人参加环卫工作的年限分档计算。

在工作年限计算方式方面,以环卫工人参加环卫工作的时间为起点,按照环卫工人的实际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工作年限不足一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视同一年工作年限;不足6个月的,不计算工作年限。

关于工龄工资标准,根据新《意见》要求,环卫工人工龄工资基数为每个月30元,累计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每个月增加30元。环卫工人累计工作年限达到15年及15年以上的,工龄工资固定为每月450元,不再递增。

另外,新《意见》鼓励企业发放绩效考核奖金,激励提升环卫工人工作积极性,对完成工作突出的工人进行奖励,对违反劳动纪律、消极怠工的工人进行绩效减发。

为优化环卫行业从业人员结构,新《意见》同时增加了技能岗位补贴的内容。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岗位的市场需求以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补贴标准及组织技能培训。此次新《意见》提高和增加的其他待遇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记者】黄舒旻

【校对】杨远云

编辑 谢嘉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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