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个“正高”职称谁来评?广深两地“正高”评审将下放到市

广东教育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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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不同岗位类型,细化和量化具体考核评价指标。坚持以师德为先,把师德摆在教师评价的首位,严格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坚持综合评价,突出考核教师师德素养、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充分体现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政策导向,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评审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

《通知》指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加大向乡村学校教师的政策倾斜。《通知》明确规定,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

2016年发布的《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也规定,在农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通知》还指出,落实2017年发布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乡村教师评聘职称时,发表论文、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和课题等不作刚性要求的文件精神。

与此同时,《通知》明确表示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要严格执行评审有关公示制度,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职称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对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广、深两地“正高”评审下放到市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2018年起广州、深圳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分别由广州、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由于2018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继续实行总量控制,国家下达我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指标数为300名。经综合考虑教师队伍规模和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情况,今年安排广州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指标40名,深圳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指标35名。

《通知》指出,除广州、深圳市外,其他各地市及省直单位2018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未完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聘用程序的地区和单位均不得申报评审。

【记者】杜玮淦 

【通讯员】粤教宣

【校对】冯志坚

编辑 麦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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