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钱袋子”!惠州规定:不得以举办会议名义列支接待费

南方+ 记者

打破资金固化安排,优化支出结构,清理释放支出进度慢、使用效率低的资金额度,统筹用于急需的、更能发挥资金绩效的项目……

部门预算由于涉及政府“钱袋子”,因而备受市民关注。近日,惠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市直部门明年预算编制的各项要求,深化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并透露“2019年全面实行绩效目标审核”。

值得一提的是,该通知强调,支出预算原则上应在市直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控制数额度内,全部细化至具体用途和用款单位。支出预算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列到“项”级;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编列到“款”级。细化支出经济科目时,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比2018年预算只减不增。

未立项基建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资金

惠州市财政局在通知中明确了编制资金范围。收入预算包括全部政府性收入——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拨款收入、其他资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预算包括部门基本支出、运转性支出、事业发展性支出(含专项资金、其他事业发展性支出)。

各个部门的预算怎么花,花到什么地方去,历来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对于支出预算编制,惠州市财政局要求,按照“四个分清(分清该不该做、分清该谁来做、分清什么事后做、分清应该怎么做)、保障重点、有保有压、绩效优先”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

同时,新增支出申请需以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为依据。各部门常规性的新增任务原则上优先通过调整内部支出结构、统筹部门原有资金、同类中央、省资金或分年度安排等方式解决。

惠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项目支出实行分类管理。按照项目支出(包括运转性支出和事业发展性支出)用途确定市直预算项目分类体系,项目类型的开支范围从允许列支和不允许列支两方面做出规范限定,相对应的支出经济科目也有规范性限定,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开支范围允许列支的内容,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滥用支出经济科目。

对于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编制的要求,该局明确,未经立项的或未列入市直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的基建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资金,对重点项目,确有必要可适当安排前期经费。对当年不具备实施条件或未完成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可先行进行项目储备,不列入年度预算。

此外,惠州还对市直财政资金安排的运转性项目和事业发展性项目全部实行项目库管理。入库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按照轻重缓急程度进行综合排序。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运转性项目和事业发展性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预算。

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工资津贴补贴

预算编制过程中有哪些财经纪律需要特别注意?惠州市财政局在通知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该局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预算定额标准、资产配置标准、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编制预算;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工资、津贴补贴,严禁通过多报、虚报在编人数“吃空饷”,严禁重复、多头申报或虚报项目预算;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不得在部门预算中安排补助地方支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

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预算又该如何编制?惠州市财政局强调,新的“三定”方案已经印发或机构改革基本到位的部门,应根据改革后的实际情况测算;新的“三定”方案尚未印发或机构改革尚未到位的部门,应由拟划入的部门商拟划出的部门,在原有相关支出规划的基础上进行测算。有关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基础数据、项目库、支出规划等的衔接,并在编报说明中详细说明相关情况,确保不重不漏。对于非新增职能或新增任务的事项原则上不新增安排支出。未实际增加职能或工作内容的部门,不得借改革之机提出新的资金需求。

引人关注的是,惠州对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也提出了要求。绩效目标编报要从保障中央、省和市规定任务的完成和达到人民群众满意效果的角度出发,全面清晰反映部门职责、工作重点和具体任务,明确项目预期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并以量化绩效指标进行细化描述。

该通知还规定,绩效指标原则上要从《广东省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选择,若指标库中确实无适用指标,可增设指标。对按因素分配、审批权限下放县(区)的资金,各部门应要求县(区)确定项目后将绩效目标一并报市直备案。“2019年全面实行绩效目标审核,加强对支出和政策预期绩效研判,实行重大项目绩效评审,注重成本效益分析,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

【记者】 周欢

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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