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2018年3月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目前,全国已有海南、福建、山东、江苏、广东、湖南、辽宁、云南、浙江、吉林、黑龙江、宁夏、山西、安徽、北京、河南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机构改革方案获批的信息由当地官方媒体相继公布。其中,北京是首个公布机构改革方案已经获批的直辖市,而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党政机构改革的海南省已于“十一”长假后基本完成改革工作。
省级机构改革,辽宁省是东北地区首个获批的省份。10月13日,辽宁省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沈阳召开。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强调,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标志着辽宁省机构改革工作由制定方案阶段转入组织实施阶段。这个改革方案,既是全省深化党政群机构改革工作的总依据总遵循,也是落实省级机构改革的路线图和任务书。
也是在10月13日,辽宁省政府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全省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精神,研究部署政府系统机构改革工作。
10月14日起,辽宁省委机关报《辽宁日报》在头版连续刊发3篇评论员文章,三论扎实推进省级机构改革。评论员文章指出,“这次深化机构改革,力度之大、影响面之广、触及利益关系之复杂,都是少有的,这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
同时也要看到,这也是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全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切实解决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问题,对于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又是一块必须啃下的“硬骨头”。
10月17日起,《辽宁日报》在头版推出深化机构改革系列报道,解读改革政策,关注改革进展,总结改革经验。截至21日,陆续推出的5篇机构改革解读文章,几乎涵盖了《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壹
根据改革方案,辽宁省省级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60个,其中党委机构18个,包括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4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3个;政府机构42个。
据了解,在《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上报中央之前,省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7次会议研究机构改革工作,省委深化机构改革文件起草组召开16次会议,先后就上百项议题听取汇报、研究意见、修改完善,特别是充分研究论证省本级机构改革方案、市县乡机构改革总体意见和省直部门“三定”规定草案。
《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的主要特点之一,是与中央基本对应设置省级党政机构,建立健全和优化省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就此,李方喜举例说,如组建省监察委员会,组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省委审计委员会,将省委财经领导小组、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均改为委员会,组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相应设立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目的是更好发挥省委领导作用,强化组织协调能力。
《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另外一个主要特点,是加强省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根据改革方案,省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省委编办和公务员工作;省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省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和统一管理侨务工作;省委政法委承担综治、维稳等有关职责。
贰
辽宁还坚持上下贯通和因地制宜相结合,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对照《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李方喜分析,优化营商环境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基础性改革,为了解决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深入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政府、企业、社会公众联动,切实为所有市场主体包括大中小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辽宁省将营商环境建设局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加挂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机构改革后,“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调整为“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功能进一步完善,职能进一步完备,将进一步强化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立足新职能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快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突出补短板,加强扶贫部门机构设置。根据《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辽宁将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农村经济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省扶贫办有关人士介绍,改革后的省扶贫办进一步强化了职能,这样设置是为了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推进精准扶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工作目标,同时考虑把扶贫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
突出省情特色,组建省委工作机关——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是辽宁机构改革的亮点之一。李方喜分析,这样设置有利于发挥辽宁作为军工大省的优势,探索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新路子。
根据《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辽宁组建省地方煤矿安监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新组建省知识产权局,分别作为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履行相关领域职责。
叁
在集中精力研究制定省本级机构改革方案过程中,辽宁同步研究起草市县乡机构改革总体意见,同步谋划党政群部门机构编制划转意见,同步拟订省本级党政群部门“三定”规定草案,同步考虑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配备,各个环节有效衔接。
《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市县党政主要机构职能调整要同中央和省保持基本对应;市县机构改革要做好与省机构改革衔接,统筹设置党政机构,省政府部门机构职能划入省委机构的,市县要相应划转;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与市县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分步实施。
据了解,为确保省市县乡各项改革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研究提出符合辽宁实际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前,省委成立专项调研组,集中时间深入市、县、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实地调研,同基层干部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各层级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在深入调研充分掌握省情、市情、县情、乡情的基础上,针对辽宁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根据各地经济总量、人口数量、发展质量,特别是财政供养能力等要素,辽宁重新划定类别,把14个市划分为大城市、一类中等城市和二类中等城市,把100个县(市)区和841个乡镇分别划定为大、中、小三个类别,分类施策推进改革。
肆
环环相扣、统筹推进,与省级机构改革同时进行的,是省人大、省政协、群团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发区(园区)等各领域的改革。
研究制定《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事业单位改革的决定》《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省直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企业集团方案》,辽宁将经营性事业单位全部转企改制,对公益性事业单位大幅度优化整合。省直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12个省属企业集团,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增加了市场主体,减少了财政供养负担。全省公益性事业单位整合精简比例超过90%。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基本完成,省直事业单位正在进行人员转隶,市县事业单位全部挂牌并陆续印发“三定”规定。
辽宁省事业单位改革被认为“符合中央要求、符合改革方向”,力度空前。
根据《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深化省人大机构改革,重点加强人大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的监督职能,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在整合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的基础上,组建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深化省政协机构改革,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重点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地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组建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省政协经济委员会联系农业界和研究“三农”问题等职责划转到这个专门委员会。
深化群团组织改革,重点是改革机关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和创新运行机制,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
根据中央关于五个领域(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辽宁整合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探索实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要求,从源头上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在乡镇探索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辽宁在深化机构改革的同时,加大力度统筹推进开发区(园区)改革和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改革,着力破解“多、小、散、弱”等难题。目前,全省223个开发区(园区)整合缩减为150个,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正在形成。
伍
根据《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辽宁新组建一批省政府工作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包括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厅、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以及林业和草原局。重新组建省司法厅、省科技厅,优化省审计厅职责,同时也撤并了一些机构。
新组建的省自然资源厅,整合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的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海洋资源管理职责。
新组建的省生态环境厅,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新组建的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以及省商务厅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督职责等整合,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组建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等机构,强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职能,使各类机构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更大作为。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七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