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证处与广商共建首个实践教学基地

广州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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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广州商学院法学院与广州公证处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协议签约仪式在学校第二行政楼208会议室举行。广州商学院副校长王真、广州公证处主任韦翠坚等领导出席仪式。广州商学院法学院院长赵家琪与广州市公证处韦主任翠坚分别代表双方签订共建协议。据悉,公证处与高校共建实践教学基地,这在广东高校中尚属首例,对双方及社会公众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双方合作深耕公证法律业务,共享研究资源和研究成果。广州市公证处可以借助广州商学院的研究力量,就公证业务出现的法律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理论科研。广州商学院法学院的教师亦可籍此平台,申请相关课题,为公证事业发展提供更具体、更全面、更具有操作性的法律规范依据。

其次,双方可配合开展法治宣传,加强对公证法律服务宣传方面的有效合作,推动树立公证行业在社会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同时提升双方的社会影响力。

再次,广州商学院法学院派出学生到广州市公证处实习,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了解专业把握技能。以便引导学生职业取向,改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竞争力,提升就业率。

最后,公证法律实务直接参与法学院学生的人才培养方案,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支持。广州市公证处还将派出公证员进校园,开展公证业务的法律实践课程的教学或开展实践教学的专题讲座,形成教学相长。在条件成熟时,双方合作编写公证实务教材,提供给其他高校法学院学生使用。

此次合作是广州商学院法学院在实践教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成果。双方将发挥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方面的优势,助力广州商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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