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交专用道管理有明确指引了!早晚高峰禁止社会车辆驶入

南方+ 记者

10月18日,佛山发布《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交专用道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公交专用道的运行管理,保障公交路权优先。

《实施意见》规定公交专用道在管理时段内(每天7:00—9:00,17:00—19:00)供公交车辆通行,允许通勤大巴、营运客运大巴、辅助公交、校车等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借道通行,其他社会车辆禁止驶入公交专用道。

现有公交专用道分布较零散

根据近年各期《佛山交通运行监测分析》报告数据显示,当前佛山道路交通拥堵日趋严峻。在一天内,交通拥堵主要发生在早晚的上下班通勤时段,尤其是在进出禅城、南海中心城区的主要交通干道,高峰与平峰的差距明显。

最新数据来看,今年6月份通勤日高峰拥堵延时指数达1.87,在今年6月份通勤日的高峰驾车出行,公众每驾车出行1小时,就拥堵28分钟,平均有46.7%的时间浪费在堵车上。

为此,佛山市交通局牵头起草《实施意见》明确优先公交发展,建设形成全新的公交主导型交通出行模式,通过提升公交运行服务效率有效缓解交通拥堵,促进佛山全国“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的创建。

本次《实施意见》的编制主要考虑了三方面的需求,一是践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二是加强佛山公交专用车道设置规划,三是加强佛山公交专用车道管理。

佛山禅城一公交站,一位乘客正在上车。资料图片。

其中,目前佛山现有公交专用车道的分布较为零散,规划性需进一步提高,存在部分单条专用车道长度较短,路段相互连通性较差的情况,尚未形成完整的公交专用车道网络,因此需要加强公交专用道规划、设计工作的制度化。

同时,佛山部分公交专用车道被社会车辆挤占的现象严重,人车混行问题比较突出。公交专用道在规划、建设、管理及维护等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如管理职责不清,存在多头管理,建设、维护责任主体不明确,随意擦除等,也需要通过《实施意见》强化管理。

将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事实上,佛山公共交通每天客流量达190万人次,常规公交承担了市民机动化出行的40%,有效缓解了交通拥堵。为保证公交运行效率,佛山市政府自2012年起在每年的“公交提升计划”中明确各区公交专用道的建设任务和要求,至2017年底,佛山共建成汾江路、季华路、岭南大道、南海大道等32个路段公交专用道共145.3公里。

公交专用道的建设使佛山公交吸引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公交运行速度大幅提升,客流量明显增长,中心城区公交高峰运行速度从2014年的12.9公里/小时提升至2017年的16.85公里/小时,增幅为30.6%。

2017年12月,中心城区公交车在公交专用道上的高峰运行速度为22.42公里/小时,相对于中心城区公交路网(16.85公里/小时)提速33%。公交专用道对提升公交品质和缓解交通拥堵发挥了重要作用。

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资料图片。

本次《实施意见》保障了公交路权优先。其中,路段单向机动车道3车道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应设置公交专用道,路段单向机动车道2车道的城市建成区道路可根据高峰时段公交客运量情况及公交车流量情况设置公交专用道;二是新建、改造的城市道路应同步设计、建设公交专用道和港湾式停靠站;三是城市建成区各主要道路交叉口要设置公交优先通行标志标线;四是因工程施工作业需占用专用道的,要保障公交车优先通行

同时,《实施意见》也明确了公交专用道的运行管理。比如,公交专用道在管理时段内(每天7:00—9:00,17:00—19:00)供公交车辆通行,允许通勤大巴、营运客运大巴、辅助公交、校车等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借道通行,其他社会车辆禁止驶入公交专用道;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专用执法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

接下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还将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力争公交出行和小汽车出行时间比稳定在1:1.5以内,增强公交吸引力和竞争力。

【记者】高绮桦

编辑 田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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