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期待!重要的一刻将要定格在10月15日,从即日起,东莞正式实施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新政,即是指大众通称的“两个5年”入户。
10月11日下午,东莞市公安局与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两个5年”入户细则进行解读。东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沛雄,东莞市社保局保险关系科科长梁国辉,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政委李耀光、户政科负责人叶敬军、流动人口管理大队大队长许梓元等对有关问题进行了介绍。
▲东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沛雄解读东莞实施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新政
据悉,符合持东莞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在东莞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的申请人可申请入户东莞,同时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一起随迁。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省内户籍人员申请最快18个工作日入户东莞,省外户籍人员则需要15个工作日,才由公安部门受理。
已停止受理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
近年来,东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相关要求,分别于2016年8月23日和2018年2月15日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提出了“按照国务院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取消东莞积分制入户政策;进一步放宽外来务工人员落户限制,以在东莞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且办理居住证满5年为入户条件,实施稳定就业居住入户”的工作要求。
▲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政委李耀光解读入户申请流程及细节
李耀光表示,申请“两个5年”入户的申请材料比较简单,所需材料均为最基本的证件证明材料,而最关键的申请人“居住年限”和“参保年限”的核查均通过部门内部信息共享的方式进行,最大限度缩减申请所需的证明材料。
市公安局根据《方案》要求,联合市人力资源局对外印发了《关于取消积分制人才入户政策的通告》,并从2018年2月28日起,停止受理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
有助于改善目前人口倒挂问题
据悉,东莞实施新的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既是落实《方案》要求的具体举措,同时也是对取消积分制入户的政策补充,是面向广大长期在东莞居住生活外来务工人员的一项普惠措施,有助于改善目前东莞人口倒挂问题,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9月7日,经过前期充分的调研和严格的审核,《东莞市公安局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对外发布,从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新政。
刘沛雄表示,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东莞人口增长13万,是2017年全年人口增长的1.3倍,解决了一部分非户籍人口的落户问题,但综观目前的入户政策,主要还是围绕申请人的学历、职称、企业等为条件的。
▲最快多少天完成东莞户籍申请流程,成为东莞人?如何开设更多办证窗口做好申请办理服务?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户政科负责人叶敬军对此进行解读
“这次出台的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既是东莞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也是东莞取消积分制度人才入户后对现有入户政策的一个补充,是面向广大长期在东莞居住生活、实实在在为东莞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存量外来务工人员的一项普惠政策,有助于改善目前东莞人口倒挂问题,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刘沛雄说。
▲老年人办理居住证在流程是否与年轻人不一样?有什么渠道?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流动人口管理大队大队长许梓元对此进行解读
李耀光表示,公安机关在受理入户申请过程中,如对申请人提供的可疑证件、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且核查时间不纳入审批时限内,对核实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经查实公安机关将取消申请人入户资格,注销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已申请在东莞的户口还将被退回原户口迁出地,且东莞5年内不接受申请人及随迁人入户申请,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市公安局还将定期把户籍迁入人员相关信息通报给辖区卫生计生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和社区居委会。”
解读:
东莞稳定居住就业(“两个5年”)入户细则
(一)迁入地址与申请地点。
按规定,申请人如在东莞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须向房产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入至自有房产中;申请人无自有房产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集体户,如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到镇街(园区)新型社区。
(二)申请材料。
申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时,除了要提供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外,还需区分以下情形提供如下材料:
1.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随迁子女与父母户籍都在同一户口簿内,且父或母其中一方为户主的可不提供)、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的结婚证。
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或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3.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子女名下房产),须迁入自有房产。入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入户配偶、父母或子女房产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收养证、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4.申请人无自有房产需入户工作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 申请人无自有房产且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可入户工作所在地镇街(园区)新型社区集体户,免提供本项依据材料。
6.申请人属养老保险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保的省直属企业员工,则还需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打印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
(三)查询个人在莞居住时限和缴纳社保时限。
群众在申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前,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前查询自己在莞居住时限和缴纳社保时限:
1.查询在莞居住时限:携带个人身份证到居住地镇街各警务区查询;
2.查询缴纳社保时限:通过手机微信查找关注“东莞社保”公众号,实名认证登陆后,在“个人查询”栏目中的“参保险种”项目下,即可查询到个人的养老险种参保状态及参保月份。
相关:
东莞户口迁移业务介绍
目前,东莞的入户类型大致可分为以下六类:一是出生入户;二是人才入户;三是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四是三投靠入户;五是市内购商品房、市内迁移入户;六是因录取学生、工作调动、随军、安置或华侨回国等原因的入户。
近年来,公安机关大力推进简政便民,已大幅度精减了入户申请所需的材料,下面针对各类入户类型简要介绍申请所需材料。
(一)出生入户。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为小孩办理出生入户时,需提供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和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二)人才入户类(包括了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办理人才入户时,需提供市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东莞市人才入户卡》、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和户口簿;有随迁家属的,要一并提供家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申请人与随迁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三)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类。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即“两个5年”入户,申请人符合持东莞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并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的可申请入户我市,同时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一起随迁。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和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关系证明及入户地址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四)三投靠入户类(包括夫妻投靠入户、子女投靠父母入户、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申请此类户口迁移时,申请人需提供投靠人、被投靠人以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投靠人、被投靠人及随迁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五)市内购买商品房、市内迁移入户。此类迁移属市内户口迁移范畴,其中购买商品房入户适用于在我市购买了商品房后的户口迁移,房主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将户口迁到该商品房中,但要注意的是每个新购房产只可申请一次市内购房入户,申请所需要材料主要包括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申请人及随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市内户口迁移主要是针对在东莞户籍居民因购房(商品房除外)、建房、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离异原因的市内户口迁移,申请所需要材料主要包括有:申请人及随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如迁入自建房的还需提供房产的房产证或土地证(不动产权证)。
(六)因录取学生、工作调动、随军、安置或华侨回国等原因的入户。群众在申请此类入户时,要先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在获得有关入户证明材料后,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除提供申请人及随迁人员个人证件材料外,还需根据不同的入户原因,提供前置审批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因入学办理户口的,需提供《新生入学通知书》、《录取新生名册》,因工作调动的需提供组织、人力资源、教育、卫生部门出具的批准录用招收材料(商调函、介绍信、录用(骋用)呈批表或录用公务员情况登记表等)。
以上是对目前东莞入户类型的简要介绍,群众如需详细了解相关入户手续,可以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关注“东莞户政服务”微信公众号查看有关办事指南。
居住证业务介绍
2016年1月1日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在全国施行,广东省人大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重新修订了2010年1月1日施行的原《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并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一)申领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
在东莞“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怎样才算“居住半年以上”?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同一地市内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连续居住满半年(6个自然月)。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
(三)申报居住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如实填写并签名的《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申报居住登记的需提供代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3、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更多户政便民服务
近期,在省公安厅及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东莞推进业务流程的简化,先后对户政业务中的一系列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了清理,并借助“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开拓网上办理服务和在 “东莞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推出户政业务网上预约。
(一)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户政、居住证业务。
目前,群众可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包括国(境)内出生登记、换(补)领居民户口簿、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和补换领居住证等27项户政、居住证业务,群众在网上提出申请,待公安部门审批通过后持原件到窗口办理,群众只需“只跑一次”即可完成业务办理。同时,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已纳入到“粤省事”第二批进驻项目,预计下月底前群众将可通过“粤省事”申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二)通过“东莞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和预约户政业务。
全市户政业务预约功能将于下周上线,届时群众将可通过“东莞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提前进行业务预约。
【记者】何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