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国庆假期不打烊!全市法院统一开展“南粤执行风暴“大行动

河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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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河源市两级法院统一开展“南粤执行风暴”专项行动,利用国庆期间被执行人回家的时机,集中查封扣押一批被执行人财物。此次专项行动,共找寻拟罚款、拘留的被执行人73处(个),促使当场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协议37件,司法拘留32人,扣押车辆2辆,房屋清场3处,执结案件93件,执行到位金额542万元。

KTV知识产权侵权案

KTV未经许可将他人歌曲放入点歌系统,构成侵权,法院判决生效,KTV经营方却迟迟不履行义务。市中院执行队伍剑指KTV知识产权侵权案。

最初,红星路某KTV负责人直接在电话中表示不关他事,并以在外地为由,挂掉执行干警黄焕棠电话。黄焕棠并没有表示出不满,而是再次致电过去,耐心地与对方进行沟通。经过一番劝说后,这名KTV负责人表示会在规定的时间赶到市中院执行局处理相关事宜。

源城借款纠纷案

河源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游某,自2015年起,因分别拖欠河源某报社49多万、某渔村餐馆30多万元、东莞、深圳旅游客运公司租车款14万多元、某酒店客房款3万多元及个人借款3万多元被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生效后,游某履行了部分义务后拒不履行剩余款项。法院执行局经查控,发现其名下账户存款7万多元,扣划后仍不足以偿还债务。经法院多次通知游某履行还款义务,但其仍迟迟不肯偿还债务。    

10月5日下午,法院强制扣划79500元,其余款项与申请人签订还款协议。

东源民间借款纠纷案

2016年10月,冯某以筹办同学会为由,向其小学同学借款17500元,到期后却拒不归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冯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材料,对于执行法官的通知,冯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

10月5日下午,被执行人冯某将执行款交至法院。

和平民间借贷纠纷案

和平县法院的20多名执行干警兵分两路,深入县城各街道寻找被执行人,共走访入户7家。

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黄某与申请执行人邱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自法律文书生效以来,黄某一直拒不履行司法裁判义务,拖欠邱某借款人民币25000元达两年之久。

当天,该县法院执行干警在热心群众的帮助下,把仍在睡梦中的黄某控制住,在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黄某开始惧怕法律制裁,并向承办法官承诺,通知家人尽快还款。

连平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8年6月20日,申请执行人吴某向连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依法发出执行令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何某于2018年6月22日归还第一期履行款人民币10000元整后,剩余两期款项共20000元拒不履行,法院依法通知后,多次拖延欠款。

被执行人何某父亲何某甲妨碍司法执行,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经法院教育,被拘留人何某甲承认错误,并作出检讨,被执行人何某缴纳剩余全部执行履行款20354元,其中本案欠款20000元,执行费354元。

龙川赡养费纠纷案

刘某群与刘某华、刘某萍赡养费纠纷案,由于刘某华、刘某萍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刘某群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龙川县人民法院依法邮寄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材料,但刘某华、刘谋萍均拒收退回。2018年9月27日,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刘某华的银行账户,之后打电话传唤刘某华、刘某萍到法院接受询问和调查,两人均拒不到院。

10月5日,刘某萍已支付1000元,加上本案已足额冻结了被执行人刘某华银行账户内的存款。

紫金民间借款纠纷案

紫金县刘某自2015年5月至2017年7月期间,以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缺乏资金周转为由,向温某借款三次共计53500元,并分别立据给原告执存。借款后,刘某不予偿还借款。该县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刘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温某偿还借款53500元并支付利息。但是刘某一直未履行义务。

10月5日下午,刘某将5.35万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在此次大行动中,全市法院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随执行干警进行现场见证。通过此次行动,有力打击了“欠、赖、拖”的不良风气,促使更多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记者│刘烨华

综合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丨李雪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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