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没有人会平白无故跟人民币过不去的。日前,西安一男子当街烧人民币事件引发了不少网友关注。
据介绍,在西安纺织城一男子拿着打火机将百元人民币点着,旁人前往阻止,男子却还是一意孤行表示,烧的是自己的钱,别人管不着。有目击者表示,烧的钱大概有两万多元,该男子持续烧了三四分钟。
有人见状之后选择了报警,然而警察到的时候,钱已经烧光,人也走了。不得不提醒大家,故意毁损人民币是违法行为,该男子或许将面临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罚款?
故意损毁人民币?
难道真的有这么严重吗?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我国经济主权的象征,是国家的名片,人人都要爱护人民币,维护国家货币信誉。
该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实属违法行为,如不听劝告,任意妄为,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其他毁损人民币以牟取利益的行为,可由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如有上述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货币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普通市民,我们该如何爱护人民币呢?
货币的主要功能是流通,是在流通中完成等价交换功能的一种媒介。因此,货币是社会的、大众的,而不是私人的,在使用中必须保持功能上的单一和形式上的单纯。
希望市民在使用人民币的过程中要保持人民币票面整洁,不可标记、涂写、计数或盖印;到银行进行整点存放时要平铺整理,不得揉折;用机具收付款时,应注意避免损伤人民币;防止油浸和腐蚀性的化学溶剂对人民币的侵蚀;金属币不得穿孔、磨边、剪口、轧薄变形;不得撕裂、剪割人民币;单位和个人对手中的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应随时挑剔,及时交存或向银行兑换,银行金融机构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对外支付,以保持流通人民币的整洁;对损害人民币的行为要批评和教育。
人民币作为法定流通货币,代表着国家的形象,每个人都有爱护的责任和义务。对故意损毁人民币的单位和个人,人民银行将会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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