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逢黑必除、除恶务尽
对黑恶势力必须
坚决“亮剑”,果断出击
★
为充分调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积极性,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秩序,博罗警方发布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其中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情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累计奖励举报人最高20万元人民币。
举报内容
奖励办法规定奖励举报范围包括11个方面:
(一) 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二) 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三)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五)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六)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七)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八)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九)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十) 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
(十一) 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线索。
奖励标准
群众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一) 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累计奖励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查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情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累计奖励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二) 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的,累计奖励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三) 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累计奖励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
(四) 举报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在我市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
(五) 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有关人员被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者受贿罪批准逮捕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
(六) 举报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以抓获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加者、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
奖励条件
举报黑恶势力犯罪,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材料;
2.举报内容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者公安机关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反映的内容更为具体详细且在案件侦破、追究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追究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成功抓获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
举报方式
奖励办法还公布了有奖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公安机关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给予奖励,同时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1、举报电话:0752-6733110
6872371
2、举报邮箱:blxshce@163.com
blx752976@126.com
3、信件邮寄(或来人举报):博罗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邮寄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北门路90号。
面对黑恶,请勇于举报!
扫黑除恶
博罗公安永不歇步
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决不让黑恶势力发展蔓延
横行一方,祸害群众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来源于:平安博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