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园人工湖,镇级湖长陈浩荣、村级湖长苏健翔”……这几天,类似信息的标识牌将在全市20个湖泊周边陆续竖立起来。日前,东莞市全面推行湖长制方案获得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面建立湖长制。其中20个湖泊设立湖长,由“湖长”进行管理,东莞形成湖长制与河长制相结合的河湖管理格局。
构建市镇村三级湖长体系
9月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湖泊和今后新开挖的人工湖泊均纳入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范围。水库、山塘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
据介绍,东莞共有669条河流、122座水库、48个湖泊和17宗山塘。其中人民公园人工湖、雁鸣湖等20个湖泊设立湖长,其余湖泊因已纳入河长制管理,仍由各级河长负责管理。从此这20个湖泊将由“湖长”进行集中管理,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东莞建立市、镇、村三级湖长体系,各级总河长对本行政区内湖泊管理保护负总责,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形成湖长制与河长制相结合的河湖管理格局。
制定“一湖一策”整治方案
《方案》提出,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湖泊全面建立湖长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市将组织制定“一湖一策”整治方案,明确各级湖长职责,协调解决湖泊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有效改善湖泊水环境。
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基本拆除,违法养殖全面清除,入湖排污口全面整治,湖泊富营养化和蓝藻水华得到有效控制;相对于2018年初,要确保所有湖泊水域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水体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生态环境只能优化不能恶化、设施管护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持续提升湖泊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还湖泊以宁静、和谐、美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周桂清
【见习记者】刘召
【来源】东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