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前的珠海,主要居住着汉族人的三大群体:疍(dàn)家人、广府人和客家人。有歌谣唱道:“广府人住湾,客家人住山,疍家人住沙坦”。
斗门区地处黄杨山周围和珠江口的磨刀门、泥湾门、鸡啼门、虎跳门及厓门。这里河涌纵横,有广阔的沙田与滩涂,自古以来就是疍家人打鱼和耕种谋生的家园。
(斗门十里莲江)
★非遗卡片★
项目:水上婚嫁
等级:国家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传承人:冯北海 郭幸福
水上婚嫁作为民间婚俗,于2007年3月29日公布为珠海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7年11月公布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6月14日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水上婚嫁
水上婚嫁风俗源于疍家人对歌成亲的礼仪,它形成于清初,成熟于同治光绪年间。清初学者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中写道:“诸疍以艇为家,是曰‘疍家’。其有男未聘,则置盆草于梢;女未受聘,则置盆花于梢,以致媒妁。婚时以蛮歌相迎,男歌胜则夺女过舟。”
水上婚嫁主要内容有“夹年生”、“拿茶叶”(即下订或订婚)、“择日”、“使日”、“起厨”、“坐高堂”(又称“坐夜”)、“上头”、“嫁仪”(叹家姐、梳头、祭龙王、松头等)、“花船迎亲”、“渡水饭”、“拜堂”、“闹洞房”、“回门”等13 项。其中“花船迎亲”、“祭龙王”等程序与水环境不可分离,整个婚嫁的过程都贯穿沙田民歌(咸水歌)的演唱,独具水乡风情。
(斗门水上婚嫁——起厨 在自家屋旁的空地搭起棚架,准备酒席,宴请亲朋好友。)
(斗门水上婚嫁——接新娘 “新娘靓又新娘威,嫁妆满船尽装齐;敲锣打鼓真架势,亲朋好友贺喜嚟。”这是高堂歌《贺新婚》中的一段歌词。)
新娘到达夫家时,新郎须出门迎接。新郎和新娘在亲人的陪伴下举行拜高堂仪式:拜祖先、拜祖辈、拜父母、夫妻相拜,敬过堂茶。这是水上婚嫁最喜庆的一个场面,又是体现新郎、新娘的礼貌、才智和孝心的时候。
(斗门区灯笼沙的水上婚嫁——接新娘回程)
水上婚嫁融合了广府文化和客家文化的元素,以船为交通工具,在备婚宴、接新娘、拜高堂、会亲友等情节上,均以歌唱贯穿整个婚嫁活动的全过程。每一次水上婚嫁的出现,对促进平民百姓的仁爱礼仪、衣着服饰、家居陈设、民歌创作都是一次检阅,它欢庆、祝福、谐趣和真诚的文化魅力影响着珠江三角洲整个沙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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