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印发了《关于表彰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江门市共35名教师获得“南粤优秀教师”称号、3名教师获得“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授予谭遇芳等448名同志特级教师称号的决定》,经报请省政府批准,江门市新增19名教师获得“特级教师”称号。
【采写】黄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