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5000起征后,合并社保缴费后个人收入反而降低?专家:谣言!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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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税下降的消息,有各种各样的解读。近日一条有关降税和社保缴费相联系的图片被疯传,按照该图片提供的算法,降税之后,由于社保缴费基数的上升,职工个人收入会大大减少,而企业的实际支出反而会大大增加。

南都记者咨询社会保障专家后了解到,该疯传的信息不但偷换了许多概念,而且连基本的缴费费率都弄错了。根据广州乃至广东省的具体情况来看,该图片属于谣言。

“以月薪5000元的职工为例,无论个税起征点怎么调整,职工参加社保的缴费基数都应该是以5000元为基准,不存在可按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缴费的情况。此外,该图片所表明的费率严重错漏,无论按那种基数来缴费,个人缴费费率高达18.4%、企业高达37.2%,严重违反事实。”

职工按什么标准缴费参加社保 ?

两种情况不以实际工资为基数

在网传图片中,在个税起征点的调整之前,月收入5000元的职工,可以按1800元的收入来缴费参保,这本身就是一处巨大的漏洞,真要这么做,企业违反的是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属违法行为。

以广州为例,职工究竟按什么基数来参保缴费呢?首先一点就是看个人具体的收入情况来确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调整缴费标准:

一种情况是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假设该职工月收入50000,社保不会要企业和个人按50000乘以各险种费率来缴费。而是按上年度职工平均收入的三倍,根据最新数据,广州的这一上限为20004元(养老险),而其他四项险种则调整至24654元,远远低于其5万元的实际月薪。

还有一种情况,则要调高职工的缴费基数。即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假设某职工月薪2000元(已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按2000来缴费,会造成缴费畸低,所以该职工的缴费基数必须是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不同险种执行的下限标准)。目前,这一下限在养老保险方面下调至3469元,其他四项险种的缴费下限则是4931元。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其他收入的职工均按该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合种社保缴费。在广州,没有1800元这一档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的社保费率超55% ?

缴费费率设置畸高,系造谣

在该谣言网帖中,将社会保险的五项险种的缴费费率设置的畸高,是另一大错漏。

根据测算,在网帖中,个人缴费费率为18.4%(根据320/1800;920/5000得出);而企业费率高达37.2%(670/1800;1860/5000得出),两者费率合计超过55%。

如真执行如此高的缴费费率,企业的社保负担确实是难于承受的。但现实中,从国家到地方,都在通过降费率等形式来为企业减轻社保负担。

以广州为例,广州的养老保险费率是单位14%,个人8%;医疗保险为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按不同情况实施浮动费率,分别为0.8%、0.64%、0.48%,个人则为0.2%。

此外,生育保险个人无需缴交,企业的缴费比例则分别为1%;工伤保险个人也无需缴交,企业按不同类型和工伤预防的执行情况可按照从0.2%-1.4%八个档次来缴纳。

这样一来,个人在社保方面的缴费费率实际上是8%+2%+0.2%=10.2%;而企业的缴费费率则为25.2%(全部按最高缴费费率来计算)。

采写:南都记者 王道斌

编辑:李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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