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区一个戏精房东分饰哥哥、叔叔,给自己壮胆言语威胁租客涨租,还称自己有个叫“陈局”的伯父是公安分局局长,不怕租客报警。深圳公安发微博说“这锅背不动”,南山公安分局并没有陈姓局长或副局长!
据最新消息称,22日晚,南头警方介入调查,已将房东郑某丰带回派出所审讯,其如实交代事件经过,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嫌疑人郑某丰被南头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以上是嫌疑人郑某丰的审问视频
8月21日,豆瓣一篇关于租房纠纷的文章引起网友关注。该网贴中,深圳租客Cherry自述她被扮成是“黑白两道”通吃的房东提前催交水电、遭受恐吓等经历。
据了解,当事人在6月底租住此处,房租为每月1650元,押一付一。租到房子后,她发现房间比较昏暗、室内租客众多,较为吵杂,导致其睡眠不好。于是她找到房东称想要退房,“我就跟房东商量好,找两个租客,房东就把押金退给我。我找了大半个月,然后跟她说退房的事儿,房东就变脸了。”8月20日,她与房东表达了退房的意思。8月21日,房东便让她交水电费。“我就说还没到期不交,押金也没退给我。”
深圳租客遭房东威胁扫地出门,被骂“外地仔”
在这篇名为《大家千万别租桃园地铁站C出口南景苑大厦7M的房子,那房子房东专门骗钱的!我跟多位租客已受害……》的豆瓣文章中,网友Cherry租住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景苑大厦7M,因其质疑提前缴纳水电费和费用不合理的问题,被房东要求额外支付违约金并扣押押金。
根据当事人微信聊天截图可见,因网友没有答应要求,房东不仅使用“垃圾穷货”“外地仔”等用词进行语言辱骂,还威胁将房间行李“扔出去”,泄露她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给贷款公司,并自称其伯父为“南山公安分局陈局”。随后网友向警方报警求助。
23日凌晨,网友Cherry发布微博称,南山警方已对房东开展调查,查明房东是为了威胁租客,杜撰出其哥哥和叔叔,并冒充哥哥、叔叔等人对其进行恐吓。
23日9时许,@深圳公安在回复网友评论时澄清,南山公安分局没有姓陈的局长或副局长。所谓“陈局”系微信对话当事人杜撰的。
南方+向南山警方求证此事,警方表示,目前该案件已由南头派出所介入调查,结果出来后将第一时间对外公布。
房东为刀俎租客为鱼肉,不少网友遭遇过类似问题
对于每一位来深就业的人来说,租房几乎是所有人必须首先面对的事情。被中介忽悠、房东随意提价、“一言不合”就被赶、押金说扣就扣……说起租房的事情,租客们总能遭遇各种烦恼。
@喵星人去旅游:租个房子就在里面放了一个月家具,没住人,走的时候还把屋子卫生里里歪歪打扫了,扣了400元,那一刻感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小猪:住了一年,每月水电费由开始的100多元飙升至400多元,前段时间房租一次性涨了300元,房东很傲娇的说,你可以不住呀~
@刘雅婷Milky:我之前租过一个房子,房东说各种东西坏了,押金不退了。根本我去的时候该坏的就是坏的。现在我告了房东,都没用。最后房东还骂我说,诅咒我以后生不来孩子。真的是无语。
@周周表示,她换房子时,房东要求将房子打扫干净才能退还300元押金,同时,还将租客购买的书桌当做自己的物品,禁止搬走,最后以房子没打扫干净为由只归还100元押金。
也有网友说,刚开始房东跟你谈的时候,没有这些款项,他们先让你交押金,然后签合同。交押金的时候没有这些交费的项目,但是签合同的时候跟你说有这些,这时候你不签,他们就不会把押金退给你。当你退房的时候,有扣这,扣那,回到手里的押金就几百块了。
租客处于弱势地位,难有议价能力
南方+就此事咨询金卡律师事务所张兴彬律师,张律师表示,房东是否退还租金,要视租赁合同到期情况而定。根据约定,租客在签订合同未到期内,无故解约,房东可以不退还押金。
但对于该事件中房东威胁租客擅自进入其房间的问题,其表示,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明确要求,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如果房东作出语言威胁、暴力行为,可根据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
随着资本涌入租房市场,不少住房租赁企业开始哄抬租金、抢占房源,在此背景下,租客的弱势地位尤为突显。
张律师表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租客应该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在承租前了解好情况,作为维护自身利益的保障。合同还未到期前,房东如果随意加租、赶人,根据合同约束,租客可以选择继续租住或者要求房东支付双倍租金补偿损失。
但在实际情况中,租赁纠纷维权成本高、时间花费长以及租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都为房东做出随意提价、克扣押金、赶人等行为提供了条件。
对此,张律师认为,要有效遏制租房市场的违法违规乱像,不仅要靠租客自身的维权意识,还需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作为。比如由租赁管理部门拟订全市通行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中加强对房东的责任约束,同时减轻租客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或者借鉴消费者协会专门承接消费者维权投诉的经验,由开通租赁纠纷快速解决通道,畅通维权渠道和减少维权成本,才能从根本上有效治理租房乱像。
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
在警方尚未公布处理结果之前,不少网民、自媒体抓住“伯父是陈局”等字眼,在未经事实求证的情况下,肆意传播不实谣言。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如何有效遏制网络谣言、网民传谣将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南方+就此事采访了金卡律师事务所的张兴彬律师了解情况。
张律师认为,本次租房纠纷引起网络热议,主要在于当前租房市场供求紧张,房租不断上涨,房东欺辱租客的行为引起众多网友的共鸣,同时房东的语言侮辱中夹杂着自身优越性和对外来者的蔑视,不仅与深圳市政府宣扬的“来了就是深圳人”精神相违背,更是直接否定了深圳建设发展中外来者的贡献。同时“我伯父是陈局”等言论更是激化矛盾,触动网民神经,有人将其与“我爸是李刚”联系起来。
对于如何防止网络传谣,张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在网络上制谣、传谣者都将受到法律才严惩。
【撰文】丰雷 李荣华 邓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