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清远公布首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南方+ 记者

记者从清远政府网站获悉,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清远市公布了2018年度清远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第一批)。

今年2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三届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汛期暴雨致北江清远段水位上涨。南方全媒体记者 曾亮超 摄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解释,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是指在发生台风、暴雨、雷电、大风、高温、寒冷等灾害性天气时,容易直接或者间接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

被列入重点的单位,主要综合考虑单位所处区域的气象灾害风险等级;单位的位置及其所处区域的地形、地质、地貌、气象、环境等条件;单位的重要性、生产特性;遭受灾害性天气时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

《办法》规定,重点单位应当根据易造成影响的气象灾害种类,建立灾害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防风、防涝、防雷等工程设施建设,提高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生产工具、机械装置等的防灾抗灾能力。重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负全面责任。

重点单位名录每两年更新一次。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度清远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各重点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认真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清远市首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2015年9月30日印发)同时废止。

2018年度清远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第一批)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磁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清远磁浮工程项目)

2.清远市省级职教基地筹建办公室(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首期工程项目)

3.清远市省级职教基地筹建办公室(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首期工程项目)

4.清远市省级职教基地筹建办公室(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首期工程项目)

5.清远市省级职教基地筹建办公室(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首期工程项目)

6.清远市省级职教基地筹建办公室(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首期工程项目)

7.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广东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江南水厂工程项目)

8.清远市盈安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

9.清远市第三中学

10.新北江小学

11.松岗中学

12.清远长隆投资有限公司

13.清远市德盈新银盏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

14.黄腾峡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5.清远市牛鱼嘴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6.清远富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17.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18.立邦涂料(清远)有限公司

19.市人民医院

20.市中医院

21.清远市银港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2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清远石油分公司

2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清远销售分公司

24.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

25.清远市实创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26.清远市锐通气体有限公司

27.清远市南星化工有限公司

28.凤翔小学

29.博爱学校

30.清远升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1.清远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新城客运站)

32.清远市体育馆

3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3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城区分公司

35.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清远市城区分公司

36.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城区分公司

37.顺盈时代广场

38.清远广播电视台

39.清远南方建材卫浴有限公司

40.广东清远蒙娜丽莎建陶有限公司

41.清远雅克化工有限公司

42.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43.清远市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

44.广东宏威陶瓷实业有限公司

45.广东天弼陶瓷有限公司

46.广东家美陶瓷有公司

47.清远市欧雅陶瓷有限公司

48.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49.清远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记者】戚莹莹

【摄影】曾亮超

编辑 刘晓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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