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拜师”当法官助理 可在裁判文书上署名、折抵实习期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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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刘嫚 南都记者14日从江苏省高院了解到,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高级法院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从实习律师中选任法官助理”实施意见,规定实习律师任职时间可折抵律师执业实习期,最长折抵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实习人员还可以在裁判文书上署名。

南都记者关注到,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担任司法辅助人员,为司法改革一项新的举措,此前,江苏、福建、山西等地法院已先行探索。

法官助理任职时间可折抵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期

江苏省高院微信公号发布消息称,为加快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完善司法执业人员培养交流机制,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高级法院、江苏省律师协会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的实施意见》。

上述意见规定,拟申请法院实习法官助理岗位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政治素质较好,法律知识扎实,品行良好;已在江苏省内各律师协会登记注册,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且在律师事务所实习超过3个月;已由所在律师事务所缴纳社会保险。

江苏省各级法院根据需求,可向当地律师协会提出到法院实习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数量和要求。各地律师协会也可根据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养需要,主动向当地法院提出实习需求。当地律师协会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后向人民法院推荐。

同时规定,法院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后择优确定人选,并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所在的律师协会签订委托培训协议。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在人民法院实习期间一般承担实习法官助理岗位工作,实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

实习法官助理有哪些职责?意见规定,实习法官助理将在法官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等。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习期限的长短,接收实习的法院可以发文任命实习人员为实习法官助理,实习人员可以在裁判文书上署名。

经法院发文任命的聘用制法官助理,在申请律师执业时,可凭聘用制法官助理劳动合同,以其法官助理任职时间折抵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最长折抵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此外,意见特别指出,实习人员在法院实习期间,日常管理以接收实习的法院为主,所在律师事务所和当地律师协会共同履行管理职责。实习人员必须严格严格遵守所在法院日常管理制度,谨遵保密义务、回避制度和纪律规范,杜绝出现违法违纪情况。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接收实习的法院将有关情况通知当地律师协会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当地律师协会和所在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人民法院。

多地法院已探索“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

南都记者关注到,让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是司法体制改革中一项新的尝试。

2016年7月,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提出:“要探索建立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律师到法院检察院实习、担任司法辅助人员制度,尽快配足配好司法辅助人员。”

此后,根据这一要求,江苏、福建、山西等地法院进行了先行探索。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2016年10月,在推荐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律协审定后确定选派,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法院首批接纳了6名实习律师担任法官助理。实习期暂定6个月,该期间计入申请律师执业需要的实习时间。

虎丘区法院为每位实习律师指定一名庭长或审判长担任导师,结对指导学习工作。实习期间可根据个人需求在业务庭轮岗,熟悉不同条线审判工作。实习期满虎丘法院为每位实习律师的实习表现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作为实习律师实习期间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规定,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审判执行纪律、廉政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法院有权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2017年10月,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召开“律法同行”聘任仪式,5名首批选派的实习律师将进入思明区人民法院进行全日制在岗实习,实习律师担任法官助理的尝试也是福建省全省首创。

厦门市律师协会会长孙卫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厦门每年约有200多名实习律师,让实习律师到法院担任法官助理,能够促进律师与法官的交流,提升实习律师的专业能力。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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