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流动人口不用跑回老家办理《生育登记证明》了!

顺德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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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健

好闺蜜,您怀上二宝都有一阵子了,办好《准生证》了没?

康康

您不知道吗?现在生娃已经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了,取而代之的是办理生育登记

健健

啥?看来我又“奥特曼(out)”了啦

……

康康

给您再涨涨“姿势”!不光是顺德的户籍人口,还有在顺德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夫妻,也可以在顺德办理生育登记,不用东奔西跑,很方便哟!

流动人口  生育登记

凡符合政策怀孕、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流动人口夫妻,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已办理生育登记的流动人口夫妻,可在现居住地免费享受早孕建档、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产后健康检查等孕产妇基本保健服务及生育保险等优待政策。

01

办理对象

在顺德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夫妻(双方为佛山市外户籍)。

02

申办时间

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

03

所需证件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薄、结婚证和女方的广东省居住证。

04

办理机构

女方现居住地村(社区)行政服务站卫计办证窗口。

05

办理程序

01

方法一:现场申办

材料齐全、经核实婚育信息无误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出具《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由工作人员书面告知,一般延长5个工作日。

02

方法二:自行网上申办(受理对象: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广东省内户籍人员)

(1)登记人登录省网上办事大厅网:http://syfw.gdwst.gov.cn;在省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账号并登录。

(2)申办:登记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办事所需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3)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的,登记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选择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现居住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办证窗口取证。

注意:夫妻通过隐瞒真相、伪造事实或虚假承诺等方式,取得的生育登记自动失效,依法撤销,并按《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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