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开放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座谈会代表发言集锦

惠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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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检察开放日当天,我院与各位代表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进行了交流座谈。我院副检察长张伟青同志向各位代表介绍了我院创建以温情司法“育人”工程、亲职教育“育心”工程、观护帮教“育才”工程、法治宣传“育德”工程为主要内容的“阳检护航”未检品牌的工作特色和具体举措,并呼吁更多的社会力量携手共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与会代表们纷纷对我院未检工作点赞,建言献策,提出了加强对民办学校领域的法治教育、加强自救自护方面的法治宣传、与惠阳区家庭教育协会携手共推亲职教育、引入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力量、构建社会支持体系等方面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代表发言

注:顺序为代表发言顺序

潘惠群

人大代表潘惠群(淡水街道松岭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淡水街道松岭社区是我区重点文明小区,可以借鉴社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结合社区特点,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

陈柳静

政协委员陈柳静(淡水中心小学人民教师):“我是一名教育一线工作者,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建议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仅要在公办学校深入开展,还要在我们的民办学校广泛开展。此外,政协正在筹建家庭教育协会,也希望更多的公益人士加入其中,下来也希望可以依托这个平台与惠阳检察的亲职教育工作相互融合,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根基。”

陈国强

陈国强(区教育局副局长):“这是我第二次参加未成年人检察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了,这样的座谈会形式很好,很有必要。建议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相互加强沟通联系,共同研究解决重点难题。今天,我们还联合在区职业技术学校举办了模拟法庭活动,剧本都是我们办案检察官根据惠阳真实案例改编的,不仅能有效震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现自己的平台,下来我们可以共同探索在全区中小学常态化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的活动。”

曾胜强

曾胜强(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我们惠阳区的青少年普法工作是全国先进单位,区检察院也在青少年普法工作中做了很多工作。但我们过往的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主要体现在如何遵纪守法,下来希望我们可以在自我保护、自助自救方面做更多的宣传。建议区检察院可以利用掌握的案例、数据统计分析等资源,为我们全区的法制副校长进行队伍培训,再通过我们法制副校长“一周一堂法制课”的工作辐射到全区中小学,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

严凌燕

严凌燕(区妇联副主席):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其背后是一个家庭的根基没有打好,所以区检察院的亲职教育机制是一个创新、必要的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就是对我们家庭教育重要性的一个最好诠释,也希望我们在推动、指导、引导惠阳区家庭教育协会的过程中,可以与区检察院一起探索共同推进亲职教育工作。

许凌霄

许凌霄(团委副书记):“团区委近期筹划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程,下来与区检察院在反校园欺凌、防火安全、防性侵、防溺水等法治宣传方面可以有更多更深入的合作。”

李伟宏

李伟宏(惠州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惠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做了大量有耐心、有实效的工作,建议要加大这方面的宣传,提高群众的认同感和知晓度。另外我曾经的工作经历有个体会,要更加重视对民办私立学校学生的法治教育,不仅要加强对学生普法,还要加强对老师、家长的法治教育。”

罗文雅

罗文雅(惠阳区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在与区检察院合作开展观护教育和法治宣传过程中,我们感受到检察官真的很敬业、很耐心,让我们师生为之感动。建议区检察院可以借鉴禁毒“十个一”系列活动的形式,形成检察机关特色的、常态化的系列活动,也建议在开展心理咨询、亲职教育过程中可以引入更多专业的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共同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来。

曾志伟

区人大代表曾志伟(秋长街道官山村龙头应小组长):从我以前读书时候的切身体会来看,我觉得真实的案例普法很有感染力、震慑力和教育意义,希望区检察院可以加大对改编的真实案例的宣传,将案例的普法教育功能发挥得更充分。

供稿:办公室 编辑:杜壮飞 摄影:丘淑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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