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
▲广东通报4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追责典型案件
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生态环保领域问责的政治责任。2018年6月5日至7月1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涉及失职失责党员干部342人。为加强警示教育,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清远市黑臭水体治理弄虚作假和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漫水河污染问题的查处追责情况。
这两起生态环保失职失责问题被严肃查处,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重大意义,确保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存在“假装治污”等情况清远23人被查处
2018年6月11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相继报道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随机抽查清远市海仔大排坑的治理情况,现场发现水体发黑发臭,反映清远市黑臭水体治理存在“假装治污”“表面治污”等情况。清远市黑臭水体整治中存在的弄虚作假问题,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经查,2016年7月29日,为确保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清远市政府印发了《清远市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7年上半年,清远市水务局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文”要求,在短时间内达到整治目标,在沿途截污、清淤疏浚等根本性措施未开展到位的情况下,采取水系连通的“应急处置”方式(调水稀释)让黑臭水体临时达标,并向省住建厅谎报“通过采取截污控源、三清保洁、水系连通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已经达到了水体洁净、不黑不臭整治效果”,请求省住建厅予以成效评估。同年8月,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赴清远进行黑臭水体整治现场检查后,作出“符合初见成效评估要求,可视为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的评价意见。清远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黑臭水体整治过程中存在谎报整治情况、虚报整治进度、夸大整治效果等问题,省住建厅在清远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审核材料把关不严,专家现场检查走过场,存在监督检查不力等问题。
2018年6月底,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省政府同意,分别给予时任清远市市长郭锋(现任清远市委书记)、省住建厅副厅长刘玮批评教育处理,给予时任清远市委常委、副市长曾贤林(现任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诫勉处理,分别给予清远市副市长雷玉春和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处长郭建华、副处长卓云峰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长唐建新、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工作人员李渭印和清远市政府副秘书长胡兴桂、市水务局局长王灿明、市水务局排水管理科科长涂学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清远市水务局副调研员林晓生、清城区副区长廖剑锋、时任清城区水务局局长梁达全(现任清城区政协党组成员)、东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应颂、时任洲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黄荫才(现任清城区农业局副局长)、凤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黄华明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清城区委常委刘达维、罗泽光、潘艳嫦、李汉森诫勉处理。时任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谢煜行因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时任清远市副市长徐建文因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涉及在该市黑臭水体整治中失职失责问题将并案处理。
涉南山镇漫水河污染问题佛山17人被查处
2018年6月1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现场抽查发现:漫水河河口断面周边环境脏乱,垃圾随地堆放,没有建立两岸垃圾清理和河面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在漫水河沿岸禁养区内仍有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迳口猪场尚未关闭,距漫水河岸仅十几米处的禁养区内有一个存栏100头左右的养羊户。漫水河附近一家名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新广湖陶瓷原料有限公司的企业,没有任何污染治理设施,原料随处堆放,厂区泥水横流,直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到来时才临时停产。
经查,南山镇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推进不力,对漫水河沿岸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清理整治不到位,在禁养区清退中搞变通,关停、搬迁规模畜禽养殖场不彻底。三水区环保局对南山镇水污染治理技术指导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漫水河水质恶化。三水区农林渔业局对南山镇落实禁养区畜禽养殖清理工作督促力度不够,监督检查不到位。三水区委、区政府放松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清理工作要求,关闭养殖场态度不坚决。此外,三水区交通城管局南山分局、区安监局南山分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等单位也存在有关失职失责问题。
2018年6月,佛山市、三水区两级纪委监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三水区委副书记、区长胡学骏进行批评教育,给予三水区委常委黄昌建诫勉处理,分别给予南山镇党委书记刘劲涛、南山镇镇长陈金明、三水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韩勇、三水区农林渔业局党组成员黄天德政务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南山镇党委委员钟永洪、南山镇副镇长骆钊明政务记过处分,对三水区农林渔业局党组成员黄惠贞进行批评教育,分别给予三水区交通城管局南山分局副局长林泽安、南山镇农林渔业局常务副局长江勇政务记大过处分,分别给予三水区安监局南山分局局长朱永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负责人朱红芳、南山镇消防负责人刘国辉诫勉处理,分别对南山镇环保分局工作人员谭嘉杰、张海平、李祖常进行批评教育。
广东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坚持从严从快查处案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为发挥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现通报7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追责典型案件。
☞ 广州海珠区:小区周边工厂噪声扰民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叠彩园小区周边有24家制衣作坊,均未办理环保备案手续,部分作坊夜间生产产生噪声扰民。
凤阳街道存在慢作为及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凤阳街城管科责任心不强、存在未按上级要求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等问题;有关经济合作社存在整改落实不力,未全面履行出租物业管理责任,擅自将物业出租给涉污企业生产。
海珠区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对9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凤阳街五凤经济联社党总支部副书记、联社社长林秀贤等6人通报批评处分,给予凤阳街城管科环保专职人员郑均怡等3人谈话提醒、调整岗位、通报批评处分。
☞ 深圳宝安区铁岗水库:执法队在水源保护区养猪
深圳宝安区铁岗水库水务执法队在水库里私自养猪,围栏距水库水面直线距离300米。
此案件反映出宝安区铁岗水库水务执法队工作人员环保意识薄弱。深圳市水务局责令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作书面检讨,并在深圳市水务局系统内通报批评;对深圳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铁岗水库管理所所长龚成给予训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深圳市水务局系统内通报批评处理;对深圳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铁岗水库管理所林场执法中队中队长邓伟国给予训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并在深圳市水务局系统内通报批评处理;另对一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深圳市水务局系统内通报批评处理。
☞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下厝村:临时垃圾堆放点臭味扰民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下厝村华中路设立临时垃圾堆放点,造成臭味扰民。
和平镇下厝居委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垃圾临时堆放点清运不及时,存在失察失管的行为。和平镇纪委启动追责程序,拟给予和平镇下厝社区党总支部委员、居委委员兼任四片片长吴伟泽等2人诫勉谈话,另对1人谈话提醒。
☞ 惠州市惠东县:“公山砖湖”坑塘被填入大量垃圾
惠东县大岭街道大岭社区与大洲村交界处“公山砖湖”坑塘内被填入大量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混合物,填埋物内渗出大量黑臭液体流入其他水域造成环境污染。
大岭街道大岭社区对辖区环保工作日常监督管控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失责;大岭城管所、城监中队没有及时发现问题,检查督促、监管落实不到位。惠东县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给予大岭城管所所长、监察中队中队长温宇悦诫勉谈话,对大岭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居委委员杨仕明等2人立案审查,另批评教育1人。
☞ 中山市城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渗滤液排入岐江河
中山市城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垃圾渗滤液污染物治理设施未运行,部分渗滤液排入岐江河,恶臭气体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
中山市大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中山市城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境监管失职。大涌镇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拟给予大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分局局长余仕明、城市管理股股长余子健等4人诫勉谈话。公安机关对中山市城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某等5人依法刑拘。
☞ 江门市江海区康源科技公司:偷排含重金属生产废水
江门市江海区东南村康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一条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外排废水中铜、镍等重金属浓度严重超标。
东南村村委履行辖区环保责任不到位。江海区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给予东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钟德华等2人诫勉谈话。江海区公安分局对本案中涉嫌污染环境罪的3名当事人实施刑拘。
☞ 湛江吴川市王村港惠兴扫把厂:违法生产造成废气噪声扰民
吴川市王村港惠兴扫把厂未依法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未建设废气及噪声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违法生产造成废气和噪声扰民。
吴川市环境保护局、王村港镇督促检查不够,监管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吴川市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拟对吴川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孙建进行立案审查,给予吴川市王村港镇人大主席郑亚飞等5人诫勉谈话,另5人作书面检讨。
7月3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二十八批举报件197宗,其中重复投诉案件1宗,实际交办案件196宗(含中央环保督察组确定的重点案件19宗)。至此,全省已累计收到28批交办件共5066宗。
截至7月2日,全省已办结案件2024宗,共立案处罚企业995家,拟罚款金额4981.86万元,立案侦查45件,刑事拘留91人。案件交办及办理具体信息详见省、市政府及环保部门网站专栏,相关链接请扫二维码。
各地对交办案件立行立改
东 莞
▌ 举一反三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日前,东莞市召开全市重污染河涌整治工作会议,诚恳接受并深刻反思检讨央视新闻报道的关于东莞市人民涌、老围河黑臭水体整治存在的问题。东莞市委书记梁维东出席会议并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引以为戒,严格对标有关要求,举一反三,整改落实,标本兼治,全力抓好重污染河涌整治以及整个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未来,东莞将加快全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提标改造,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突出从总量上抓好减排控污,重点抓好工业排污管控,推进“散乱污”企业淘汰整治,加快引导涉水污染落后产能整治退出。将抓好面源污染管控,控制好农业面源污染和垃圾渗滤液污染,加大重点污染企业环境执法力度和执法频次。茅洲河流域和石马河流域将加快两河污染整治进度。优先加快推动断面水质改善相关的截污管网建设、内河涌污染治理、污染企业整治和排污口整治等流域重点治污工程和治污措施落实。
清 远
▌ 加强交办案件督办和强化责任追究
近日,清远市委书记郭锋专门要求加强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办结和责任追究工作。清远市市长黄喜忠、分管副市长彭裕殿分别召开会议,部署推进交办案件查处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强化措施,立行立改,建立完善领导包案、日通报和案件研判、沟通协调、督导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要制定标准,持续整改。以是否已明确整改方案和时限要求、是否落实查处整改措施、是否达标排放、是否已落实停产确保不能随时恢复生产、是否消除影响、群众是否满意等作为案件办结标准,指导各地案件办结。对已办结案件要求制定后续跟进整改方案和措施,持续落实整改,并经得起检验。要加强督查,严格把关,由市纪委、市信访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组成现场督导组,分区域对各地已办结的方案和重点案件进行现场核实,对进展缓慢、整改不到位进行督导。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严格审查办结材料,防止材料作假。
深 圳
▌ 手机配件厂废水排至下水道被查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深圳光明新区核查发现深圳市鹏鑫浩宇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手机配件的开发、生产等)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增设了丝印、晒版、烘烤、平磨工艺,超声波清洗和平磨废水通过管道流到杂物房内汇集,一部分废水通过管道排至一楼的收集桶内,另一部分通过私设的管道排放至洗手间下水道,经采样检测,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超标。环保部门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增设设备的生产和停止排放水污染物,并现场查封了所有排污设备。光明新区环保部门对该公司两项环境违法行为拟顶格罚款120万元,并责令限制生产,为期两个月。因该公司私设暗管偷排废水的行为性质恶劣,新区公安机关已提前介入,对法定代表人进行审讯,并作出行政拘留决定。
潮 州
▌ “地毯式”排查重点污染行业
近日,潮州市环保局对全市造纸、印染等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发现一家南金纸造纸厂安装2台泵水设施,采取间歇性操作方式,将集水池中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抽出对外直排。现场执法人员对该厂的主要生产设施进行查封,对其外排的生产废水进行取样送检,供电部门对该厂实施断电措施。当天下午,该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公安、消防、水务、安监、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对该厂违法案件启动通报联查,严查该厂其他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此外,在与该厂距离不到200米的另一家南金纸造纸厂,执法人员发现该厂将部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移动式水泵抽至该排放口并对外排放,目前供电部门已对该厂实施断电措施。下一步,潮州市环保局将继续全力排查环境违法犯罪问题,依法严查重处。
▲2018年7月4日《南方日报》A3版刊登
▲2018年7月4日《广州日报》A6版刊登
▲2018年7月4日《深圳特区报》A5版刊登
来源:广东环境保护
绿色肇庆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