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起,
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为1720元/月
(折算的小时标准为9.89元/小时),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为16.4元/小时。
这个消息一出,
很多小伙伴或许还有些疑问
最低工资标准都包括哪些内容?
最低工资调整了,
加班工资标准是否有调整?
7月2日,市人力资源局 发布了
《东莞市实施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解读》
(下称“《标准解读》”)。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7月1日起我市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该标准适用于我市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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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通知明确指出,7月1日,我市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折算日工资为79.08元,折算小时工资为9.89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
《标准解读》指出最低工资不包括:
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2018年6月份工资不属于新标准调整范畴,仍然按1510元/月的旧最低工资标准来执行。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不能低于29.67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后,加班工资该怎么算呢?
“
《标准解读》明确,工作日加班工资不能低于14.84元/小时;休息日(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19.78元/小时;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不能低于29.67元/小时。
除此之外,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还会对哪些权益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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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解读》指出,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医疗期内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情况下的生活费(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等等,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产生影响。
同时,对于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年休假、婚假、产假、看护假等假期,《标准解读》明确,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
不过,《标准解读》也指出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比如:旷工、事假等)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未提供劳动期间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在10日内向全体员工公示该标准
如今,市政府正式发文并要求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该如何落实?
“市人力资源局指出,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用人单位工资标准未符合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求的,应及时作出调整计划,确保2018年7月份及以后的工资标准符合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求。
最低工资标准≠标准工资。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情况,在切实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面向劳动力市场,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做好薪酬结构调整,以提高自身用工的市场竞争力。
遇到工资方面的争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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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局提醒广大劳动者,一旦遇到工资方面的争议,保持冷静克制,理性依法维权,尽量通过协商方式进行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依次逐级向村(社区)、镇街、市的人力资源部门反映诉求。
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固定电话或手机拨打东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或者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和反映诉求。
新闻知多D
高温补贴每人每月150元,东莞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将被曝光!
连日来,
烈日炎炎,高温难耐。
小编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局获悉,
我市已经启动了
高温津贴发放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欢迎广大劳动者投诉举报
在高温津贴发放领域的违法行为。
劳动者依法享受
150元/月·人的高温补贴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目前,我省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折算每天6.9元,东莞市按这一标准执行。
上述办法还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高温津贴是不分行业的,而主要是看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7月1日起,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720元/月,这会对高温补贴发放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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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局回应说,按照法律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目前未收到有关高温补贴标准调整的信息。
东莞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怎么办?
小编获悉,为了保障劳动者享受高温补贴的合法权益,在每年6月至10月,市人力资源局都会将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列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的工作内容,并严厉查处高温津贴发放领域违法行为。
市人力资源局提醒,2018年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已经于6月11日启动,目前正在进行之中。如果劳动者发现企业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可以本着就近和方便的处理原则,向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服务站、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市人力资源局反映,或者直接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
此外,对于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情节严重的,市人力资源局将通过媒体或网站进行社会公布,集中曝光一批违规企业。
素材来源:综合东莞日报、东莞时报,图片来源于网络
转自:莞香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