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被判15年!三水法院集中公开宣判3起毒品犯罪案

南方+ 记者

在“6.26”国际禁毒日当天,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充分发挥法院刑事审判惩罚毒品犯罪的职能作用,三水法院对3起毒品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曹某等4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五年不等的刑罚,罚金10000元至70000元不等。

在此次宣判的4名涉毒品犯罪被告人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人。被告人曹某非法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22克,同时,还容留他人吸食毒品,依法构成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去年7月6日,被告人陈某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华侨新村附近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贩卖一包约30克的氯胺酮给唐某。破案后,公安机关从唐某处起获吸食剩下的氯胺酮24.72克。第二天,公安机关在被告人陈某位于三水区西南街道的暂住居所内起获三包共净重506.82克的氯胺酮。

三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贩卖毒品氯胺酮,数量达500克以上,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陈某辩称其行为属非法持有毒品,经查,被告人陈某曾供述毒品拿回三水是准备贩卖,由此可见其贩卖毒品的意图明显、目的明确,且也实施了贩卖行为,因此对被告人陈某的辩解不予采纳。被告人陈某因此前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贩卖毒品罪,属于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陈某的刑期在4名被告人中为最长。

据统计,今年1月至5月,三水法院共受理涉毒案件24 件27 人,相较于去年同期的33件38人来说数量有所下降,但形势依然严峻。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1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涉毒案件主要集中于贩卖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

三水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集中宣判活动,希望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坚决远离毒品,同时也充分展示出法院对禁绝毒品、严打毒品犯罪的决心。三水法院将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分子的高压打击态势,有效震慑毒品犯罪,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平安三水建设贡献力量。

 【记者】魏英

【通讯员】毛丽婷

编辑 刘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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