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贩卖40千克毒品被判死刑!深圳年度新收毒品犯罪案件1682件

南方+ 记者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深圳两级法院分别对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等34宗案件51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其中判处死刑3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4人;判处无期徒刑2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3人;对扣押在案的毒品、制毒原料依法予以没收销毁;其余涉案财物等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在今天上午宣判的一宗案件中,一对父子贩卖毒品超过40千克,被判死刑和死缓。父亲A长期吸毒,接触毒品时间长,2014年9月父亲A及其儿子B以每千克35000元的价格卖给某人甲基苯丙胺(冰毒)40千克。10月中旬,A又叫B从老家陆丰市以330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2千克毒品甲基苯丙胺,并安排陆丰甲子镇的“阿福”拿毒品送到深圳,儿子B的母亲从“阿福”处拿到毒品后,将毒品放在家中床头柜下方。

判决书显示,二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超过40千克,数量巨大,对社会的危害和危险都极其严重,且没有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依法应适用死刑。B未查出有吸毒的情形,其进行毒品犯罪多属其父影响,主观恶性相比略小,在具体刑罚上有所区别。

听听广东省“雷霆扫毒”专项行动先进个人、深圳法院优秀法官何远彬怎么说:

据悉,自深圳“全民禁毒工程”暨“禁毒2018两打两控”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市委政法委、市禁毒委的领导下,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据统计,2017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5日期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682件,占同期全部一审刑事案件的7.84%,审结(含旧存)1814件,判决被告人2176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毒品犯罪被告人634人。

今后,深圳两级法院将持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禁毒专项行动,对毒品犯罪案件实行绿色通道,严格控制审理期限,加快办案进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法定刑幅度内,充分体现从重从严判处原则,特别是对具有武装掩护犯罪、暴力抗拒查缉、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依法该重判的坚决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充分运用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手段,打击毒品犯罪分子经济基础。针对新类型毒品、合成毒品、物流寄递、校园毒品犯罪等较为突出的问题,加大调研力度,统一裁判标准,还将持续采取法官进社区、法官进企业、法官进行业协会等方式,深入基层举办禁毒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切实推动全民禁毒工作。

【记者】陈熊海


编辑 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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