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恶典型案例】枪毒同流非法放贷,拘禁绑架穷凶极恶!

广州增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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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案例 ◎

● 经增城警方侦查发现,以曾某为首的特大涉黑恶犯罪团伙,一度在增城和东莞两地造成恶劣影响。

● 该犯罪团伙长期从事非法高利放贷活动,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非法经营、开设赌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等犯罪活动,非法获取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群众。

● 2011年10月,该团伙成员为追债持枪冲入新塘镇某制衣厂内,连开四枪恐吓厂方人员,并开枪打伤一人。此外,该犯罪团伙为了讨债,数次对“债务人”非法拘禁,甚至在“债务人”家中以开枪“扫射”的方式威胁恐吓,拿不到钱誓不罢休。

2011年间,新塘地区发生多起因债务纠纷引发的绑架、非法拘禁案件,均由该犯罪团伙所为。

▲缴获的枪弹刀具。▲缴获的毒品。

2012年2月,增城警方抓获曾某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成员14名,将该团伙连根拔起,缴获枪弹、刀具、毒品一大批,当地百姓拍手称快。

◎ 依法判决 ◎

曾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贩卖毒品罪、抢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11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3年,并处罚金181万元。

其余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7年至19年不等有期徒刑。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 警方呼吁 ◎

  我区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类打击重点

❶以暴力、威胁或“贿选”“霸选”“骗选”等手段,干扰基层选举,把持基层组织,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攫取非法利益,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等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黑恶村官”。

❷聚集在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恃强凌弱、残害无辜,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乡霸”“村恶”等黑恶势力。

❸依仗宗族势力,组织家族成员或煽动其他群众聚众闹事、暴力抗法、对抗政府,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为其个人、家族及同伙谋取非法利益的宗族黑恶势力。

❹以开设赌场为主要敛财方式,为争夺赌场、索要赌债、收取“保护费”等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行为的涉赌类黑恶势力。

❺以暴力、威胁、恐吓、强占、滋扰等非法手段放贷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的“套路贷”、“校园贷”、“现金贷”、“裸贷”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收贷、非法讨债类黑恶势力。

❻在土地流转、房产开发、矿产开采、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雇佣黑恶势力,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等犯罪团伙。

❼盘踞在集市贸易、农副产品批发、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类市霸、行霸类犯罪团伙。

❽涉及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传销式”、“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❾涉及“校园欺凌”、“黄赌毒”、“涉枪涉爆”等群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报道的其他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人员。

❿实施入境渗透、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境外黑社会组织及其成员,以及实施其他相关的跨境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团伙和人员。

【 举报方式 】

(一)电话举报:

13560284030,110(24小时受理);

32826831(工作时间受理);

(二)网络举报:

1.举报邮箱:

13560284030@163.com;

2.平安增城微信公众号举报;

(三)信件举报:

邮寄地址:增城区增江大道北5号(增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编辑:小雯、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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