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交警严查面包车“不按规定贴膜”交通违法行为

南方+ 记者

将影响车辆入户和年检

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自今年6月起,全省交警部门严查、严检面包车窗玻璃遮阳膜透光率不达标行为。日前,清远清新交警部门在辖区明霞大道开展面包车“不按规定贴膜”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并在现场开展网络执法直播。

按照《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 802-2014)的定义,面包车为平头或短头车身结构,单层地板,发动机中置,宽高比小于等于0.90,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国家标准,所有机动车车窗玻璃都不能粘贴镜面反光遮阳膜,以及不透明或带镜面反射材料的色纸和隔热纸,侧窗和后风窗玻璃的透光率要达到50%;前风窗玻璃和驾驶人驾驶时用于观察外后视镜的侧窗部位的透光率应达到70%。对于2018年1月1日以后出厂的机动车,不符合标准张贴遮阳膜的,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对于在用车辆粘贴彩色或者深色遮阳膜导致透光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予通过查验检验。

在清新区明霞大道执法点,民警发现有不少面包车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规范贴膜行为,有些商业用途的货车甚至直接在车窗贴上密不透光的广告词贴膜。下午15点50分,面包车驾驶人王某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拦停,经现场车管民警使用专用测光仪检测发现,其车辆透光度只达到了25%,不符合相关标准。被查处后,王某表示自己对车辆贴膜的具体规定并不清楚,但在民警的解释普法下,他认识到错误贴膜的危害性,并愿意配合拆除不符合规定的贴膜。

据悉,面包车不按规定张贴合规格的遮阳膜危害尤其大,个别车主将面包车侧窗和后风窗玻璃贴上深色遮阳膜后,故意掩盖车辆内情况,进行车辆改装、载客超员、违法载货、客货混装、非法运输危险品等违法行为,增加了交警路面管理难度,不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在路面执法过程中,民警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将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在30分钟的执法直播过程中,清新交警连续查处了4起面包车不按规定贴膜行为,但都仅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其配合拆除不规范的贴膜。交警部门表示,目前在路面执法过程中,暂对此项违法予以警示教育,责令拆除,并不予以处罚。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根据法律条例对路面查处的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记者】赫鹏翀

【通讯员】清交支 王娟 叶蓓杰

编辑 刘晓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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