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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成“空壳”
没有任何资产可供执行?
工人工资索求无望
案件陷入执行不能困境?
怎么办!
日前,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汤振东一招“妙计”成功为9名工人追回欠薪30多万元。
事件回顾
2016年3月,清远市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出现问题,劳资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清城区人民法院受理该系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该系列案判决于2017年11月20日生效,因清远市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名下无任何资产,在指定期限内没有履行赔偿责任,9名员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汤振东考虑到该公司的状况,认为仅仅从公司方面入手,对于申请执行人而言,情况相当不利,无财产可供执行,意味着申请执行人只能申请终本,这样一来,工人们付出的劳动将一文不值。汤振东在查询中了解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洪是该公司的实际掌权人,于是立即约谈何某洪。
妙招解纠纷
6月7日,汤振东组织双方当事人约谈,被执行人何某洪表示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无钱可还,汤振东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宣读文件时,何某洪当即表示愿意还钱,并马上打电话筹钱。当天下午,何某洪的妻子和儿子赶到拘留所,归还了3位申请执行人的工资20多万元,成功执结3案。
余下6案,因被执行人何某洪没有现金可供偿还,执行法官汤振东了解到被执行人何某洪还有一处个人财产——一个车位,便向被执行人何某洪提议尽快变现资产,让亲属为其作担保,向工人承诺3个月内还清所有拖欠的工资。
6月11日,被执行人何某洪的儿子前来执行局,表示自己愿意为父亲作担保,尽快在3个月内变现资产还清欠薪,同时将车位产权证抵押在申请人执行人手里,在6名申请执行人的见证下,何某签署了还款协议,并当场还了一千元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何某洪并对还款协议进行了确认,6名申请执行人也同意撤销执行申请,至此,9件劳动报酬纠纷案一次性圆满解决。
来 源:清远政法
通讯员:陈智敏 麦焕琼
编 辑:桔子
校 对:喵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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