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4日从拱北海关获悉,近日,拱北海关下属闸口海关关员在一入境中国籍旅客携带的行李中截获16公斤蚝干,为拱北口岸今年单次截获数量最大的水生动物产品。由于该旅客未申报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海关工作人员对该批物品依法作出处理。
据悉,在拱北口岸入境新厅,海关关员在实施旅客携带物查验时,通过X光机发现一旅客行李中有疑似水生动物产品。经查验,该旅客携带了六大袋经晾晒的蚝干。该旅客自述,物品为澳门购买,花费约3000元人民币,准备携带入境自用及赠送亲友。在为其开具截留处理凭证后,关员耐心对其进行了普法。
许多旅客在境外出游时喜欢购买一些海鲜干货携带入境自用或馈赠亲友,常见的有咸鱼、干贝、虾干,名贵的有鲍鱼、鱼翅、海参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水生动物产品为禁止进境物。鱼虾蟹类、螺贝类、头足类(章鱼、鱿鱼、乌贼)等各种动物性水产品,无论是腌制、干制、冰鲜(冻)均禁止携带入境。
拱北海关提醒广大旅客,出境购物时应主动了解出入境检疫相关规定,避免因误购禁止进境物入境,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并被追究法律责任。
【采写】蔡如意
【通讯员】张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