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jump, I jump 残酷版“泰坦尼克号”

黄埔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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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jump, I jump”本是电影《泰坦尼克号》里面的一句感人台词,直译的意思是“你跳,我就跳”,诗意一点就是“生死相随”。

然而,生活不是电影,不但不只有浪漫和诗意,而且往往比电影更加残酷。假若把场景换成26层的高楼、主角换成情绪激动的男女朋友、没有防护措施的阳台外,那么这句台词就意味着一场悲剧。

近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故意杀人案:小宇对阿梅说“你跳我就跳”,不曾想,阿梅真的跳了下去,从此撒手人寰,而未跳下去的小宇却被指控涉嫌故意杀人罪。

相约自杀的两人,一人死了,未死的那个真的就成了罪人了?当然未必!

相约自杀,是指二人以上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如果相约各方均自杀身亡的,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对于其他相约自杀的案件,则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其中最常见的有两种:

(1)如果相约对方各自实施自杀行为,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自杀未逞,未逞一方并不负刑事责任,不能认定未逞一方犯有故意杀人罪。

(2)如果相约自杀,其中一方受嘱先杀死对方,继而自杀未逞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是量刑时可以从宽处罚。

相约自杀中未逞一方之所以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是因为他没死,而是因为得逞之人的死亡与未逞一方的行为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这就如同上述小宇和阿梅的情况。检察院对小宇的指控是“被告人小宇明知不履行先行行为产生的法定义务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危害后果,仍放任该结果发生,造成他人死亡后果,应当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先行行为产生的法定义务是什么呢?

先行行为是刑法中一个独具特色的概念,它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某种行为而使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处于危险状态,使行为人负有防止或者排除这种危险发生的义务。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某种先行行为,却又不履行保护相关法益的作为义务,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犯罪。

在这个残酷版的“泰坦尼克号”中,小宇先是有带着阿梅深夜喝酒的先行行为,那么在阿梅醉酒后,小宇就应当有照顾阿梅避免处于危险的法定义务。

然而,在面对醉酒的情况下站到了26楼高层阳台外的阿梅,小宇不但没有劝阻拉回,反而还对阿梅予以精神上的刺激,这就涉及到了小宇的主观故意上的问题了。在阿梅伤心欲绝而又醉酒的情况下,小宇还用“你跳,我就跳”来刺激阿梅,对于阿梅的死亡,小宇是否具有“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就成为了小宇是否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关键。案件的公诉人持的是肯定态度,辩护人则不然。对于案件的结果,暂且不表,毕竟案子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冲动是魔鬼。在与人相处的过程中,我们都需要多一些理性,少一些冲动,才能减少悲剧的产生。毕竟,不是所有的生活都可以演绎出让人心生羡慕的Jack和Rose爱情。

文丨娜娜

编辑丨人

图丨网络

<第9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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