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佛山市顺德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网络信息管理科科长简某某因嫖娼被开除公职。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取的一份《关于给予简某某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以下简称《处分决定》),该《处分决定》由顺德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于5月10日发布。
据《处分决定》,1968年9月出生的简某某是顺德人,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于2014年11月任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网络信息管理科科长职务。
《处分决定》显示,2017年12月2日、4日,简某某先后两次在中山南头嫖娼,最后一次被中山市公安局民警查获并给予其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经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部(局)务会议讨论,报区监察委审核并报区委同意,决定给予简某某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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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澎湃新闻、人民日报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