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清远市公积金业务将停办9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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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打算办理公积金业务的

小伙伴们注意啦!

根据《关于撤销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银行账户的通告》(清公积〔2018〕23号),为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实行统一核算工作,从2018年5月21日至5月31日期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及受委托银行暂停办理业务,2018年6月1日开始恢复正常办理业务。


来源 |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 | 林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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