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获200万!松山湖启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

南方+ 记者

近年来,松山湖将生产力大厦打造成为松山湖文化创意园区中心基地,将大家艺术区定位为文化创意设计集聚区,将光大WE谷发展成VR产业的主要聚集地,互联网产业园和大家艺术区被评为市级重点文化园区。5月10日,松山湖在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上再出实招,记者从松山湖管委会获悉,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认定正在接受申报。按照相关政策,获得认定的园区(基地)最高可一次性获得200万元奖励。

年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不低于 400 万元

根据《东莞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申请认定松山湖文创园的,应具备以下八个条件: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是法人单位;具有合法、完备的立项审批手续;主导产业及行业门类符合东莞市、松山湖的文化产业政策重点扶持方向和产业布局规划,文化产业占比 60%以上;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文创园的建设、管理和运营,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 5 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不低于 60%;有较完备的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及文明氛围良好;有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能为入园企业提供企业孵化、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研发、交易推广以及融资等公共服务;文创园实际投资额应达 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不低于 400 万元人民币。已入驻文化产业经营单位(包括企业、社会团体、设计室、工作室等)15 家及以上,且使用面积达 5000 平方米以上;文创园的场地属自有物业的,要求产权清晰,在5年内不得变更用途;属租用物业的,要求租用合同期不少于 5 年,在租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规范运营一年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经国家有关部委办局认定的文化产业类园区(基地),或经广东省文改办认定的“广东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广东省文化厅认定的“广东省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集聚区)”,或经市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东莞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东莞市文化产业基地”,直接授予“东莞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称号。

按照实际投资额20%给予奖励

根据松山湖2018年出台的新修订文化产业扶持政策——《东莞松山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松山湖在政策导向上为鼓励产业集聚,专门设立了载体与平台奖励、载体与平台补贴、租金补贴等资助条款,包括通过认定园区基地或平台来进行资助。

《办法》明确,松山湖将鼓励大力吸引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和著名文化产业园区运营商落户园区,对在松山湖实际投资额累计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文化产业项目,按该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其投资主体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在经松山湖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内实际投资额累计达500万元(含)以上的文化产业项目,按该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其投资主体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于获得国家、广东省、东莞市以及松山湖等各级政府部门认定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等,松山湖将按照“从高补差不重复”的原则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对进驻经松山湖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文化企业,按每平方米每月45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比例不超过实际支付房租的50%,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期限3年。

申报知多D

一、申报主体

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的运营主体。

二、材料提交

2018年5月7日-11日为申报材料提交时间,申报材料纸质版请提交到松山湖管委会A1栋201室宣传文体局文化产业促进办公室,同时将《东莞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认定申请书》电子版(包含附件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wxsh@ssl.gov.cn,邮箱标题按“申报文创园区(基地)认定(载体名称)”格式。

三、申报咨询

(一)咨询申报材料相关问题,联系人:彭东山、谭小峰,联系电话:26620818。

(二)咨询其他问题,联系人:吴新生,联系电话:22892292。

【记者】黄少宏

编辑 薛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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