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攻坚战已全面打响。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4月至7月在全区范围内专项整治违法霸地、新建抢建宅基地。丹灶镇将以最坚定的决心,排除阻力,严格执法,一干到底,铁腕打击违法霸地、新建抢建宅基地势头,彻底杜绝新增违法宅基地现象发生。
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以及历史遗留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以下简称“两违行为”)。
“两违行为”包括
(一)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明文件,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擅自在土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或破坏农用地的违法用地行为。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
(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四)未取得镇(街道)宅基地报批手续即开工建设,或未按照宅基地报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
(五)未经批准,在河道、滩涂、湖泊、水库及其管理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
(六)未经批准,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行为。
(七)未经批准,在西樵山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的行为。
(八)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未办理征用、占用林地审批手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
新增“两违行为”与历史“两违行为”
新增“两违行为”
指2018年2月26日后新产生的或者2018年2月26日前开始施工且尚未完工的情形。
新增“两违行为”的处理
对新增违法用地行为,或经职能部门认定应予拆除的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应快速制止,对已建成的违法建(构)筑物实施迳行拆除并按规定复耕复绿。
历史“两违行为”
指2018年2月26日前已完成违法占用土地或违法建设行为的情形。
历史“两违行为”的处理
对历史“两违行为”的处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南海区现行政策执行。
以下情况依法拆除
涉及占用消防通道或者建筑消防间距不足等违法行为的建(构)筑物,由消防部门或机构认定后,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建成的违法建(构)筑物,必须依法拆除:
(一)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条规定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
(三)位于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位于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
(四)违法占用林地的;
(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后无法达到安全使用要求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各执法部门对上述违法建(构)筑物依法作出拆除决定后转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执行落实。
近日,由丹灶镇两违用地整治办牵头,组织公安、城管、国土、镇城乡联合执法指挥中心、联沙社区等百余工作人员,对联沙社区两处霸地建住宅(含停车棚)的违法用地进行强拆。
这次强拆“两违”用地涉及两户人家,一户是100平方米左右的铁皮屋,另一户事主占用了集体约50平方米的土地,准备建造后花园。日前,该处“两违”建筑被国土巡查人员发现。
工作人员先对铁皮屋屋顶进行一一拆除,随后动用大型钩机,对邻近一处“两违”围墙和混凝土地面进行全面拆除。
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丹灶开展“两违”整治的重点,一是将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常态化,二是重点打击宅基地违法新建抢建行为。并把这两个行动与扫黑除恶行动结合在一起,重点打击违建里面的黑恶势力和地方村民乱占地行为。
编辑|南海丹灶微信编辑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