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在此!非广州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公开征求意见(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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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意见的公告

2012年7月1日起我市实行了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办法(下称“调控政策”),近年来,规避调控政策异地上牌长期在广州使用的中小客车数量逐渐增多,削弱调控的成效。为保障调控政策成效,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外地车通行的基础上,拟对规避调控政策异地上牌长期在广州使用的中小客车进行精准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及《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起草了《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和意见反馈途径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8年4月17日至4月26日(10天)。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26号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公众意见征集组”收(邮编510640)。

(二)电子邮件:gzgajj@163.com。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现就本市部分区域实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2018年X月X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下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路三期辅路(不含)、尖棚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二、以下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不适用本通告第一条规定: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中小客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二)符合条件并在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预约登记的车辆。

三、法定节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即无论行驶或停驶,均按停驶时间计算。

四、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具体实施细则,并依据主要道路交通运行状况适时调整“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六、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七、本通告自2018年X月X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广州市公安局

2018年4月16日

权威解读

16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通告》)公开征求意见并作相关解读,以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及媒体关切。 

广州是不是准备“限外”了?

调控政策配套措施是不是“限外”?

快来看交警蜀黍权威解读

1 广州是不是准备限外了?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不是“限外”措施,是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俗称“限牌”)的配套交通管理措施,其目的是确保调控政策取得成效,并尽可能地减少对其他城市车辆往来广州的影响。

目前,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文件正在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广州金盾网挂网征求民意。

2 市民如何反馈意见?

 目前,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文件正在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广州金盾网挂网征求民意,市民对措施有何意见和建议,可根据金盾网上的征求意见公告相关指示,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

意见反馈途径

(1)信函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26号广州市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公众意见征集组”收(邮编510640)。

(2)电子邮箱:gzgajj@163.com

3 征求意见的调控政策配套措施主要内容是什么?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法定节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即无论行驶或停驶,均按停驶时间计算。

此外,对确有需要长期或频繁通行 “开四停四”管控区域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符合条件的,可向相关单位申请并审核通过后,由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实施预约登记管理。相关实施细则在征求公众意见后再发布,目前具体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4 请问什么车辆可以申请预约登记?如何办理?

相关实施细则在征求公众意见后再发布,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拟对以下三类车辆进行预约登记:

(1)政务类,解决外省、市政府常驻广州办事处公务车辆。

(2)商务类,解决重点企业确因商务需要长期频繁进入管控区域的受限车辆。

(3)相邻城市跨市通勤(候鸟)类,解决在外地居住到广州工作,名下没有广州号牌中小客车且不具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的个人,一次性办理过渡预约登记。

5 市民因紧急医疗抢险等特殊情况违反管控措施的该如何管理和执法?

考虑到紧急就医、抢险等特殊情况违反调控政策配套措施的情形,市民可向我市公安交管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核实情况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6 怎样计算外地车违反管控措施的? 

外地车在管控区域最长可连续行驶4天,行驶4天后,如果还想在管控区域内继续行驶,必须停驶4天以上,如果没有停驶、或停驶时间不足4天就在管控区域内行驶,该车就违反了管控措施。

按自然日计算其违法行为,每天处罚1次(1宗)。

7 法定节日怎么计算?节日期间有什么规则?

法定节日期间,与国家公布的法定放假时间一致(含调休时间)。

法定节日期间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行驶。即无论行驶或停驶,均按停驶时间计算。

因此,提醒广大市民,在法定节日前后做好出行计划,结合节前、节日期间的行驶、停驶时间,安排好节后出行。

8 对违反管控措施的外地车如何管理和执法?

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托全市电子警察拍摄系统对违反“开四停四”调控政策配套措施的外地车进行拍摄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9 管控措施实施后同步开展执法吗,有无设置过渡期?

为了便于市民对调控政策配套措施进行适应,在措施正式实施后,还会预留一定的执法过渡期。

10 管控措施什么时候正式实施? 

目前,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文件正在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广州金盾网挂网征求民意,正式实施时间请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编辑 姚昱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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