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每3个人一辆!中山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破百万

南方+ 记者

逆行、闯灯、乱停乱放、充电引发消防安全问题……一直以来,电动自行车在给市民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备受非议。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山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110万辆,比全市小汽车多出约24万辆。按照中山常住人口323万人(2016年末统计)计算,平均每3个人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庞大的电动自行车队伍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压力。2017年,中山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63宗,死亡11人,受伤50人。

近日,中山市政协公布了今年的十大重点提案,其中由中山市政协常委、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市规划设计院总工程师聂洪文等人联名提交的《关于将电动自行车纳入我市城市管理的建议》(下称《建议》)名列其中。

《建议》提出,中山应尽快出台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将合标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并制定超标车辆退市方案,引导电动自行车走上规范管理轨道。据悉,中山正研究相关管理办法,破解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难题。


4年增加40多万辆

4月4日上午10时许,交警部门在中山市东区兴中道市体育馆路段设点排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到10分钟,交警就拦下5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规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有“上班族”,也有外卖配送员。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整治行动将持续至今年6月30日。

中低收入群体是目前中山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主要群体,另外,物流快递、外卖、送水送气等城市服务行业对电动自行车也有较高依赖度,进一步增加了车辆的路面通行率。

“中山居民出行距离较短,尤其是在城区上班的,骑电动自行车就可以快捷地到达目的地。”聂洪文表示,中山市民对电动车的需求与中山城乡空间、路网结构和交通现状相契合。尤其是目前中山公交系统通勤效率不高、覆盖率不足,高峰期间易出现“节点堵、局部堵、突发堵”等问题,无法满足居民出行需求,这就为电动自行车提供了使用和发展的空间。电动自行车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市民提高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愿望。

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流入,市民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需求不断增加,近年来,中山电动自行车呈高速发展态势。据了解,2014年,中山电动自行车约60多万辆,而到了今年,总数已达110辆,4年间增加40多万辆。

现有电动自行车近9成超标

不断壮大的电动自行车队伍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了压力。近年来,有关电动自行车上路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频发,据中山交警统计,仅去年上半年,中山就有近两成的交通事故与电动自行车有关。

为强化路面管控,中山交警部门不断“出招”。2016年,在《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发布的背景下,从当年12月15日起,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去年,交警部门在博爱路兴中道路口等城区主要路段设置现场教育点,对违法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现场教育。今年,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交警部门再开展集中整治查处行动。虽然整治行动连续开展且措施多样,但整治效果一直不太理想。

“电动自行车管理需要多方联动,形成机制。”中山市交警城区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交警部门管控范围主要集中在路面这个管理“末端”,生产、销售等“前端”环节的监管工作需各镇区、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事实上,路面以下的监管工作也面临着不少挑战。2013年,中山曾根据国家对电动车的生产标准出台了《中山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规定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为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使用期限,但由于对“超标”的定义仍存争议,且不合标车辆数量庞大,退市工作进展较慢。今年初,国家发布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提出电动自行车最大时速不大于25km/h,含电池整车质量不大于55kg等要求。聂洪文等提案人经过调研发现,按照新国标,目前中山仍有近九成的现有电动自行车属超标车。

此外,由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引发的问题也较多,其中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消防安全问题尤为突出。针对该问题,公安部去年12月下发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今年2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下放《关于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物业小区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禁止车辆上楼充电。

但在实际执行中,相关规定也得不到有效执行,且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小区物业管理方与骑行者的矛盾。近期,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某小区就出现物业管理方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停车场,与业主发生冲突的事件。

建议实施牌证管理

国内各大城市不断收紧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目前,广州市已出台《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全市禁行,国内的海口市等多个城市也纷纷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聂洪文表示,通过立法严管电动自行车已是必然趋势,但目前中山电动自行车仍是基层群众出行的主要工具,使用群体庞大,短时间难以彻底治理。因此,在推动规范管理的过程中,中山应既要注重照顾市民生产、生活需要,又要从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社会保障等多个维度进行考虑,建立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

为此,聂洪文等在《建议》中提出,建议中山强化依法管理,建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出台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将合标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同时,实施牌证管理制度,对合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车辆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非机动车有效牌照和通行许可证后,方能上路行驶。针对超标车辆,可制定相应退市计划,通过限期淘汰或“以旧换新”、“召回改造”、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市民主动置换、报废超标电动自行车。

《建议》在源头监管和路面管理方面也提出了建议。《建议》提出,质监、工商部门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从监督生产厂家制定标准抓起,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定,严把电动自行车时速、重量、载质量、制动等方面的技术质量关。同时,有关部门可对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标准的电动车办理进行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车牌证,逐车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可借鉴共享单车的经验,建立电动自行车“大数据”,建立实时监管体系。

路面管理方面,《建议》提出,中山应注重改善非机动车出行条件,破解“人非混行”局面。目前城区建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不足20%,无路可行的路权矛盾突出,应科学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合理分配道路空间资源。

为降低市民对电动自行车的依赖度,《建议》提出,中山应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发展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等多元化公交系统,完善“最后一公里”,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电动自行车交通向公共交通转移。

据了解,《建议》将于近期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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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该停哪?小区新规“电动车禁入车库”

“电动车不让进车库,要停上地面,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人车分流变成了泡影,不美观还造成安全隐患!”今年4月初,火炬开发区的泮溪花园小区出台“新规”,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车库,需要停在小区地面花园的公共区域,业主称该规定为其带来了诸多不便。

泮溪花园位于逸仙路东侧,总规划约700户,2016年初开始交付,目前已经有200多户居民陆续入住。据业主韦恩介绍,小区基本家家户户都有电动车,“以前都是通过车库出入,平时就停放在车库的空位,要充电的时候就推入楼道,搭电梯回家充电。”现场所见,小区车库只划分出汽车停车位,没有专门的电动车和摩托车车位,在每一幢的出入口门槛处,业主都自行铺设了木板,方便电动车出入。而车库出入口的收费公示上,并没有标注电动车、摩托车的停车费标准。

3月31日,小区的物业管理方中山佳富物业贴出了一则告示,4月1日起禁止电动车和摩托车出入车库,业主可将电动车停在小区一层的公共区域。“小区的规划是按照人车分流设计的,而车库本应是设有摩托车、电动车停车位的,这些都已经写进购房合同。”韦恩等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单方面推出的“禁令”并不合理,更违反了购房约定。“车库应该设置专门的电动车停车区域及装配充电设施,现在车库的公共区域全部被划作停车位出售。”

记者在现场见到,地面一层临时划分的停车区域,并没有搭建棚架和充电设施,地面也没有明显的划线。十多辆电动车和摩托车因为不能进入车库,只能零零散散的露天摆放在这里。“机动车在小区内穿行,对行人特别是老人孩子不安全,把小区环境弄得乱糟糟”业主石先生说。

据反映,经社区居委会和住建局介入协调,物业公司初步采纳了业主的诉求,“禁入令”暂缓一个月,物业公司再去找开发商协调,把部分人防车位划成摩托车和非机动车位,“但是物业公司称,不保证开发商会同意”韦恩说。

有专家指出,一方面,人车分流已经逐渐成为衡量一个住宅项目品质和社区内人性化布局的重要标志;另一方面,电动车的快速增多,与小区管理产生矛盾。目前真正能做到人车分流的小区屈指可数。实际上,真正的人车分流应具备三个基本特征:小区内没有机动车、车库入口在小区大门外、路面设计保证机动车无法驶入小区(专用消防通道除外)。要想做到小区人车分流,前期的车位规划和电动车专用停放地设置就成了重中之重。

事实上,中山市内已有部分小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从今年初起,位于沙溪镇和西区交界附近的中信左岸小区就在地下车库专门划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区域,建设了收费式充电设施。由于收费价格较为合理且管理得当,此前电动自行车通过电梯上楼充电的行为已基本消除。


【记者 】雷海泉 伍杰 

【摄影】叶志文 

【通讯员】钟镇信

编辑 朱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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