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条新路可上高速!清明假期高速免费,速看江门易拥堵路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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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清明时节的即将到来

小伙伴们已做好返乡祭祖的准备

由于清明假期只有3天

省内车流集中出行、集中返程的情况尤为明显

将会给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严峻考验

交警蜀黍根据高德地图

对近5年清明假期道路交通出行数据的分析

预测我市今年清明假期道路出行规律特点如下:

江门高速公路高峰期预测

据交警部门预测,4月4日下午至4月8日中午(5日至7日清明节假日),4月4日下午至5日上午为往粤西方向车流高峰期,5日下午起至8日返程车流将逐渐增大。

江门高速公路拥堵预测

清明小长假期间,中江、江鹤高速公路四村立交至莲花山路段、佛开高速共和至司前段、开阳高速水口至梁金山路段、大槐停车场路段,西部沿海高速金门至崖南路段、广海至山咀隧道路段(双向)都容易发生拥堵现象。

请广大驾驶员驾车尽量避开车流高峰期,选择错峰出行或绕行其他道路,以免因遇上交通拥堵而造成出行不便。如遇道路拥堵,请配合民警的疏导指挥,不要挤占应急车道,为应急救援让出通道。

经江门大道有条新路可以上高速

今年2月份,深岑(江鹤)高速杜阮出入口全面通车,新会区、蓬江区出行的车辆驾驶人可经江门大道、迎宾西路出入深岑(江鹤)高速,从而避开莲花山拥堵路段。

江门高速公路高峰期绕行路线

01

近端绕行提示

往粤西方向,佛开高速平连互通至司前路段发生拥堵时:

往湛江方向

01

路线 1

沿佛开、江鹤高速往粤西(湛江)方向车辆可从平连互通转入江罗高速,到达莫村立交后绕行罗阳高速、汕湛高速,全程约463KM,用时约5小时(沈海高速公路缓慢时段通过用时约6小时以上,绕行节省1小时以上)。

02

路线 2

沿江中、江鹤高速往粤西(湛江)方向车辆可从江中高速龙溪互通转入广中江高速,从南靖互通驶回佛开高速通行,绕行全程约22KM,用时约20分(江鹤、江中高速公路缓慢时段通过用时约1小时,绕行节省40分)。

往广州方向

沿沈海高速行驶的车辆可从开阳高速出开平站或水口站后沿325国道广州方向前行,可选择从古猛收费站驶回江罗高速,经平连互通进入沈海高速,也可从桃源收费站进入江肇高速江门方向,经昆东互通立交驶回沈海高速。

02

远端绕行提示

珠三角中部、北部城市:为避免行车拥堵,由广州、佛山等地沿沈海高速公路往来阳春、茂名、湛江等粤西中部地区的车辆,可经广明高速、罗阳高速、汕湛高速等高速公路到达。

珠三角南部城市:由深圳、东莞、中山等地计划沿深岑(江鹤)高速公路、沈海(佛开)高速公路往粤西方向行驶的车辆可经粤港澳高速或江珠高速再绕行西部沿海高速。

开阳高速

去程车流拥堵路段为阳江方向水口至沙塘路段、梁金山服务区前后3公里范围,大槐停车场前后1公里范围;返程时,车流拥堵路段为广州方向沙塘至水口路段、梁金山服务区前后3公里范围,大槐停车场前后1公里范围。车流密集站点为水口、开平、塘口、恩平等收费站。

除了梁金山服务区有加油站休息点外,还可以选择从沙塘、塘口、沙湖、圣堂、大槐等收费站出在附近加油休息。

建议返程高峰期间,往江门(蓬江、江海)、广州方向的驾驶员选择从开阳高速水口收费站出,走址山方向,行驶至共和镇,再从佛开高速共和高速入口上,往江门(蓬江、江海)或广州方向行驶。

绕行方案

开阳高速

一、开平站-梁金山服务区-水口站路段绕行指引

二、大槐至大槐停车场路段绕行指引

大槐收费站至大槐服务区路段。往阳江方向从大槐收费站出绕行325国道,从那龙收费站返回沈海高速。

(点击查看大图更清晰)

三、水口收费站广州方向绕行指引

方案一:从水口收费站驶出(广州方向)后,左转G325(约9KM)→从古猛收费站进入深岑高速(约5.5KM)→往左前方进入平连立交转沈海高速。

方案二:往广州方向则从开平收费站出绕行325国道,从水口收费站返回沈海高速。

四、开阳高速远端绕行指引

往广州方向行驶的在阳江绕行沿海高速,往阳江方向行驶的在佛开高速平连互通绕行至江罗高速或在司前互通绕行至沿海高速。

西部沿海高速

广海至山咀隧道路段出现拥堵时,可按照下以方式绕道通行:

往阳江方向:川岛服务区、山咀隧道路段出现拥堵时,车辆可提前在广海收费站下高速—转入省道S365(往上下川方向)—往上下川岛山咀码头—沙栏收费站上高速往阳江。

往珠海方向:川岛服务区、山咀隧道路段出现拥堵时,车辆在沙栏收费站下高速—转入省道S365(往广海方向)—往上下川岛山咀码头—广海收费站上高速往珠海。

江门高速公路事故处理

一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要开启报警闪光灯,车上人员撤离到高速公路外安全的地方,在后方150米以外设置警告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用手机拍照固定现场证据,双方互换证件后,将车辆驶至就近高速公路出口或服务区,避免交通堵塞和引发二次事故。

江门大道车流高峰预测

一、江门大道车流量剧增的重点路段、出口:

(一)重点路段:龙湾立交至江侨路立交路段,鹤山连接线。

(二)重点出口:远洋市场出口(通往天子墓园、圭峰山风景区)、泰盛石材市场出口(通往长青墓园)、群福路出口(通往状元山墓园)、江侨路出口(通往龙舟山公园、公坑寺景区)、文华路出口(通往鹤山大雁山景区)。

二、江门大道车流量剧增的重点时间:

3月31日、4月1日、4月5日、4月6日、4月7日、4月14日、4月15日。

新会区长青、天子地墓园区附近路段

实行交通管制方案

01

管制时间

4月5、6、7日全天候(实际交通管制视当时交通流而定)。

02

管制路段

会城西门路、紫霞路、紫云路、圭峰路等路段。

03

管制内容

交警部门将视墓园停车场车辆的饱和度而启动交通管制,管制措施如下:

1

长青墓园区

1、禁止机动车从西门路石涧路口进入长青墓园(公交车、二轮摩托车除外);

2、禁止机动车从北园敬老院路口进入长青墓园;

3、禁止机动车从长青墓园往石涧方向行驶(公交车、二轮摩托车除外);

管制期间,石涧路口至长青墓园、育才路葵城中学停车场至长青墓园有往返接驳公交专线。前往长青墓园的汽车可停放在西门路(石涧路口至金沙广场路段道路两侧)、育才路、圭峰西路两侧。

2

天子地墓园区

1、圭峰路天子地墓园车道的入口与出口之间禁止一切车辆停放;

2、进入天子地墓园的车辆须从墓园入口道路进入,墓园出口道路驶出;

管制期间,禁止车辆进入天子地墓园。前往天子地墓园的车辆,可停放在滑草场停车场,或临时停放在圭峰路、圭阳路右侧(禁止停放路段除外)。

清明期间,扫墓的群众和车辆众多,请市民尽量选择错峰出行,选乘二轮摩托车或乘坐公交汽车等交通工具前往,驾驶员要自觉按照现场交通指示、标志行驶,在指定临时停车点有序停放车辆,服从现场交通民警的指挥。

温馨提示

节假日期间聚会多,很多人都会喝上一两杯。但是,小编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作为一名驾驶员应该严格遵守这个原则,否则,一旦违反后被查处,将面临法律制裁!轻者驾驶证要重考,重者直接入刑!工作、声誉全部不保!近年来,江海交警大队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查处了多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案件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后,于3月26日江海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五名醉酒驾驶人林某、李某、黄某、梁某和李某,民警把这五名犯人被送往江门市看守所收押。

林某,255.08mg/100ml

2017年2月6日21时40分许,林某驾驶粤JP**30小型轿车行驶至江海区滘头市心里梁屋塘路段,与停放在路边的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和粤JG**813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民警到达现场勘查,发现林某身上有酒气,民警将其带至天地方正司法鉴定所进行血液酒精浓度检验,检验结果为:255.0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

李某,178.09mg/100ml

2017年6月17日,李某驾驶粤J05**6号小客车沿江海区东海路由西往方向行驶,21时许,当车辆行驶至东海路轻铁岗时,与右侧由谈某驾驶的粤J39**P号二轮摩托车发生刮碰。事故发生后,李某沿东海路向江门一中方向逃跑,被谈某驾驶摩托车截停,随后被江海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的民警抓获。事故造成谈某受伤及两车损坏。民警对李某抽取血样送至天地方正司法鉴定所进行酒精含量测定,测定结果为178.0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

黄某,294.55mg/100ml

2017年12月4日21时45分许,江海区中华路发生一起小车与摩托车碰撞事故,当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已逃逸。在距离事故现场200米外的地方,外海派出所正在处理一名行人与一辆小车发生的纠纷。此时,粤JF**25号小型面包车的驾驶员陈某发现了一名行人就是肇事逃逸的驾驶员,于是向江海交警大队民警举报。民警上前核实确为粤J14**E摩托车的驾驶员,同时发现黄某身上有酒味,于是将其带至天地方正司法鉴定所进行血液酒精浓度检验,测得含量294.5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

梁某,275.22mg/100ml

2016年12月28日20时50分许,梁某驾驶粤XY**91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江门市江海区东环二路路段时,与一辆由邓某驾驶的粤J62**J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邓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勘查,发现梁某身上有酒气,民警通过核查,确定梁某有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并将其带至天地方正司法鉴定所进行血液酒精浓度检验,检验结果为275.2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

李某,252.70mg/100ml

2017年12月12日23时16分许,麻园派出所民警反映:李某饮酒后驾驶粤JR**03轻型货车驶至麻园派出所门口乱停车,与派出所民警发生争吵并闹事。江海交警大队民警发现李某满身酒气,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李某不配合接受呼气酒精测试,民警将嫌疑人李某带至广东天地方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血液样本中检测出酒精浓度为252.7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

根据酒驾、醉驾认定标准,体内酒精含量等于或超过20mg/100ml的达到酒驾标准,体内酒精含量等于或超过8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以上五名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全部都超过醉驾标准的两倍以上!

经过江海交警大队立案侦查及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近日,江海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对以上五名犯罪嫌疑人收押。

交警提醒:当前,交警部门对酒驾违法打击已经常态化,日常查处和专项行动相结合进行,广大驾驶员要充分认清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抱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来源:江门发布综合江门交警

责任编辑:邓艳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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