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安全一直都备受关注,3月23日,清新区浸潭镇一名男子就因为炼山引发山火,到底怎么回事呢?
据悉,3月23日上午10点40分,浸潭镇大树墩村委会村民陈某桂打电话到浸潭林业站报案称,其本人雇请工人在浸潭镇新围村“大罗山”炼山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请求派出森林消防队员前往扑救。
“我想在山上重新种植,就请工人炼山,不小心就烧着了旁边的。刚开始时火比较小,后来越烧越大,一炼着我就自动报案了。”
经初步调查鉴定,山火现场过火总面积7.52公顷(折合112.8亩),其中有林地面积3.67公顷(折合55亩),无林地面积3.85公顷(折合57.8亩),属于一般用材林。
市公安局清新森林分局工作人员介绍,陈某桂涉嫌失火一案,过火有林地面积已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对陈某涉嫌失火案进行立案侦查。
而陈某桂也对此事追悔莫及。
清明即将到来,也希望广大群众上山祭祖一定要注意防火安全。
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3月22日,清新区人民政府也发布了森林防火令,从2018年3月23日至4月30日为禁火期,禁火期内,全区森林防火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广大人民群众若发现山火,应该立即逃离现场,拨打110或12119报警,让专业人士迅速到现场扑救山火。
记者:刘晓丹 冯杰涛
编辑:官家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