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交警发话!接下来三个月,要重点查这7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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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天天都说

安全驾驶  文明出行

但总有些人爱做一些违规动作!

接下来这组图

看得小编心惊肉跳的……

图中的摩托车突然斜穿马路,却丝毫没有减速,完全忽视过往车辆,事故发生已是早晚的事。

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完全无视交通规则,横冲直撞!

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二:高速驾驶,很多摩托车事故如果是慢速驾驶绝对是可以避免的。从图中撞击现场看,摩托车车手的驾驶速度太快了,甚至把小轿车都撞离了原行车路线。

事故多发原因之三:与机动车抢路,甚至别机动车的情况,一旦发生剐蹭,摩托车很容易摔车,造成伤亡事故。

事故多发原因之四:超速驾驶。

常会看到、听到在马路上呼啸驶过的摩托车,声音震天响,距离2公里都能听到这些摩托车的噪音。这种行为不但危险,而且很没品。

事故多发原因之五:不戴头盔。

据交警部门统计,摩托车手如佩戴头盔,在事故中可降低头部伤72%的危险性和严重性。但由于天热、购买成本、交通安全意识差等原因,很多摩托骑士不愿佩戴头盔。这让他们在车祸面前,完全不堪一击。

事故多发原因之六:有空就扎,观察力为0。

随意霸占机动车车道,见缝扎针,这是在道路拥堵时经常见到的摩托车的作为。机动车霸占人行道的确无德,但机动车是铁包肉,摩托车、电瓶车是肉包铁,你拼得过机动车嘛?所以,有开非机动车的朋友,无论机动还是电动,都一定要引以为戒。

事故多发原因之七:车距太短。

车速太快,在前方突然出现情况的时候,完全失去反应距离和时间,剩下的,就只能把性命交给运气了,运气好了,受点伤流点血,运气差了,直接跟世界说再见!

事故多发原因之八:喜欢夜奔。

看看这个车祸,夜间高速行驶,还载人。生死撞击一瞬间,人都飞了,摩托车如烟花一样,被撞成零件。当然,机动车要担主要责任,但人已挂了,谈论什么责任,谈论什么赔偿,已经完全没有意义了。

亲们骑摩托车、电动车

可长点心吧!可当回事儿吧!

自身安全千万不能忽视!

为此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也发话了!

严查摩托车电动车7类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在全省部署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要求各地从2018年3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对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超员、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动、闯红灯、逆向行驶等7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重点打击整治,并严查严管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违法行为。

别以为吓唬你!

江门交警这次可是动真格了

江门各地也一样严查!

两个真实案例给你点“颜色”看看!

案例一:父子俩无证酒驾同进拘留所

3月20日上午,30岁的男子白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其66岁的父亲驾驶一辆粤J5D**3号牌二轮摩托车载着母亲,一家人在台山那金圩吃早餐,期间父子俩一起喝了白兰地酒,就在回程路上,遇到了正在那金圩路段开展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台山交警机动中队民警。

让民警吃惊的是,除了儿子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所驾车辆未按规定安装号牌外,父子两人竟然都未在公安机关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而且都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查获后,父亲现场训斥儿子:“叫你别开无号牌的车出来,你偏不听,还不戴头盔……”面对父亲的教育方式,现场民警表示无语。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父亲血液酒精浓度为72mg/100ml,儿子为56mg/100ml,均属于酒后驾驶。目前,台山交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父子俩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予罚款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二:男子无证驾驶摩托车找工作,结果先去拘留所“报到”

广西男子莫某接老乡的邀请,独自驾驶摩托车从江门蓬江棠下镇出发往台山找工作,途经川岛镇山咀路段时被交警查获了,还未找到工作就先去拘留所“报到”。

3月21日上午,台山交警川岛中队在辖区山咀路段设卡查车,一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执勤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言辞闪躲,未能出示有效驾驶证件。随后,民警对其采取暂扣车辆强制措施,并将其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驾驶男子名叫莫XX,20岁,广西贵港市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属于无证驾驶,并且存在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醒:接下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会进一步加大对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严格对违法行为人执行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江门发布综合江门日报

责任编辑:林育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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