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招生季,近日,佛山南海桂城与西樵的教育部门发布了有关招生的相关新闻。
其中,桂城街道今年部分招生片区(地段)将作出调整;西樵镇则对政策性解读的几个集中问题进行了回应。有需要的家长不妨留意参考。
桂城
今年部分招生片区(地段)将作出调整
桂城街道近日发布消息称,今年将继续对部分招生片区(地段)做出调整。第一场招生便民宣传咨询活动和意见征询会在新建楼盘之一的万科金色城市举办。
为进一步便民利民、增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划片(地段)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近期,桂城街道教育局将到相关楼盘、社区举行五场适龄儿童入学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及《2018年桂城街道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初步方案》意见征询会。
根据南海区教育局《关于编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方案要广泛征询意见的通知》(南教基〔2018〕18号)精神,桂城街道在对2018年适龄儿童入学人数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2018年桂城街道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初步方案》。
2018年,随着入学需求的不断增加和新建、扩建学校的陆续投入使用,桂城街道部分招生片区(地段)需要作出调整。
据了解,今年桂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政策将在广泛听取民意,作出合理调整后,于4月份向社会公布,请家长密切留意相关信息渠道,南方+佛山大课堂也会第一时间推送权威消息。
下一场咨询会何时举办?地点在哪?其中的答案或将直接透露出招生片区(地段)调整的关键信息。对比2016、2017学年度桂城街道西片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地段划分示意图可见,新建楼盘之一的万科金色城市2017年从灯湖小学学区划入叠滘二小学区。
“(下一场咨询会)事件和地点目前还没有确定。”桂城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今日表示。
今年1月底,南海区教育局副局长钟文川接受南方+记者采访时表示,南海区各镇街、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预计在4月中下旬公布。
钟文川说,为迎接即将到来的报名季,南海教育部门已启动了前期的镇街调研,摸排2018年的入读学位需求。除了用传统的通过社区入户走访了解适龄儿童入学基本情况的方式外,南海教育局还通过住建、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掌握了区域内房地产的已售、预售数据。
“结合近三年整个房地产的销售情况,我们对新增的入读需求已有预判,但数据是动态变化的,最终将以报名截至日为准。”
西樵
公办中小学“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的几项说明
13日,西樵镇发布了公办中小学“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的几项说明。
目前,佛山公办中小学招录新生次序为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积分生)。鉴于家长咨询较多的“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几个相对集中问题,现作如下说明。
“政借生”相对集中的几类对象和条件:
一、计划生育证明的说明
(1)计生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27日。“计划生育证明”是指在《南海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和中考申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内,加具意见并签名盖章方有效。
(2)报读学生属西樵镇户籍,但购房跨学区入读,视同政策性借读需办理计生审核。
(3)根据要求,村(社区)审核意见“根据申请人父母提供的材料,申请人属于政策外出生,其父母政策外生育行为一方(双方)未接受处理”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予通过外,其余的意见除“其他”意见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以外可认定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作为入读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审核的依据。不符合以上条件及政策外出生未接受计生处理完毕的,列入积分入学范围。
二、有关住宅房产权证明的注意点
(1)新生的父(母)与新生同一户籍,并且户主与房屋产权证(或已备案购房合同)的产权人是新生的父(母)一致。住宅房产证明只能是入学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双方(一方)的房产。
(2)已取得房产证的必须提供房产证,暂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必须是经房管局用“蓝色印章”加具的备案材料方可。二手房(含过户)须提供房产证。
(3)房产取得有效时间:截止4月15日前有效登记。
三、关于第14条“在本镇内连续居住并佛山市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说明
(1)本条件对象限非佛山户籍子女,且必须是父母一方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2)在西樵镇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含以上)视同“五年居住”,居住证凭有效居住证明即可。
(3)在佛山市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及以上的,需同时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证明材料:①申请人父或母在西樵镇连续居住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②在西樵镇连续5年及以上营业执照;③在西樵镇连续5年及以上依法纳税证明。
(4)特别提醒------社保年限计算时间:2013年4月至2018年3月,连续缴纳60个月。居住年限计算时间:2013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连续有效60个月。纳税年限计算时间:2013年4月至2018年3月,连续缴纳60个月。未达个税起征点的申报记录可计算年限。补缴税款不计算年限。工商执照年限计算时间:2013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连续有效60个月。
(5)申请人近几年的居住证明、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如果出现在佛山市内不同区、镇街办理的情况时,应向入学前居住地所在学区提出入学申请。
四、关于第15条“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的说明
(1)如申请学生本身是西樵户籍,其父或母不是西樵户籍的,不需再申请政策性借读生,因申请入读的学生已经是我镇的户籍生。
(2)如申请入读的学生本身户口不属于西樵镇户籍,但父母一方是西樵镇户籍的,如计生审核合格可以申请西樵镇的政策性借读生。
(3)如父母一方或双方是西樵镇户籍人士,但申请入学的子女是香港、澳门户口的中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与政策性借读申请,但在申请时,必须提交由卫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计生审核合格,则属于政策性借读生;如计生审核不合格,则按普通借读生通过参与积分入学的方式申请入学。
【撰文】何帆燕
部分内容摘自“南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