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丁播报
市民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受阻可投诉举报。日前,江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市国土资源局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或采用歧视性定价等方式拒绝或变相拒绝、限制、阻挠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拒不整改将曝光并纳入红黑榜。马上跟布丁君去了解一下!➲
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联合发文)(江建【20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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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粤建金〔2018〕14号),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管理部,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要进一步优化贷款业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公积金中心的贷款审批时间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准予贷款的,通知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严格委贷业务考核
金融机构要按照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以下简称“委贷协议”)的约定,及时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贷款手续,优先保障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不得拒绝或阻挠符合条件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公积金中心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对不履行委贷协议约定事项和不完成贴息贷款考核目标的,按照委贷协议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向人民银行和社会通报;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或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资格,暂停提供公积金缴存人缴存信息等其他业务合作。
三、加强销售行为管理
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承诺不拒绝、限制、阻挠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在楼盘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书面承诺,明确告知购房人有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的权利。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或采用歧视性定价等方式拒绝或变相拒绝、限制、阻挠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四、提高抵押登记效率
各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五、加强部门信息共享
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网签系统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网签信息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人民银行和公积金中心要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让数据多跑路,职工不跑路或少跑路。
六、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公积金中心要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违反书面承诺,拒绝、限制、阻挠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和市场主体红黑榜。
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政府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投诉内容涉及开发商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的,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受理,投诉内容涉及金融机构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牵头受理。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公积金中心要快速响应,及时查处。
八、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公积金中心要联合开展拒绝、限制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23日
★ 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批时间缩短至10个工作日
《实施意见》提出,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管理部,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要进一步优化贷款业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公积金中心的贷款审批时间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准予贷款的,通知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
此外,金融机构要按照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以下简称“委贷协议”)的约定,及时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贷款手续,优先保障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不得拒绝或阻挠符合条件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公积金中心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对不履行委贷协议约定事项和不完成贴息贷款考核目标的,按照委贷协议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向人民银行和社会通报;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或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资格,暂停提供公积金缴存人缴存信息等其他业务合作。
各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 开发商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将被曝光
▲漫画:张建辉
在销售行为上,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承诺不拒绝、限制、阻挠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在楼盘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书面承诺,明确告知购房人有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的权利。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或采用歧视性定价等方式拒绝或变相拒绝、限制、阻挠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网签系统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网签信息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人民银行和公积金中心要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让数据多跑路,职工不跑路或少跑路。
如何监管?《实施意见》指出,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公积金中心要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违反书面承诺,拒绝、限制、阻挠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和市场主体红黑榜。
同时,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政府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 相关链接:住房公积金新业务系统于1月29日上线试运行
扩散周知~~~
住房公积金新业务系统
已于2018年1月29日上线试运行
该系统贯彻落实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旨在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安全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新系统运行
将给你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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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时间及范围
时间:2018年1月29日8点30分
范围:蓬江区、江海区住房公积金新业务系统上线试运行。
涉及的业务类型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业务和个人提取业务。
这些业务调整,你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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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存业务
① 启用新业务表格(详见附件,登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jmzjj.gov.cn下载相关表格,并按规定填写),原表格停止使用。
② 金额核定到分。单位为职工申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照规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分。未按此规则确定职工月缴存额的,应在2018年度缴存调整期内统一调整。
③ 封存后再办理转移或销户。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及时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以便职工办理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手续。
④ 调整补缴申请方式。银行为职工开立个人账户后,单位才能为职工申请补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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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取业务
1.首次登记还贷提取提供全部要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所购房产为首次提取或提取材料从未扫描录入新业务系统的,需提供全部申请材料原件。所购房产办理二次或以上提取且提取材料已扫描录入新业务系统的,无需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
2.简化提取还贷终止手续。职工提取或转移后注销个人账户的,原办理的提取还贷业务自动终止,无需另行申请。
致市民
本次新业务系统上线不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微信预约服务,相关事项仍按原方式办理。
业务系统上线初期,住房公积金网上预审系统暂停受理业务,具体开通时间将另行公告。缴存单位在此期间需要使用预审服务的,请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部联系办理。
各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新业务系统上线时间另行发布。
缴存单位或职工对本公告内容如有疑问,请通过中心服务热线电话12329和3829866、江门住建局网站、江门住建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与该中心联系,该中心将及时回应。
该中心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新业务系统平稳运行。若系统上线初期出现个人信息查询数据滞后等运行不稳定的情形,该中心会积极处置、及时完善系统。请各缴存单位、职工妥善安排办事时间。
来源:江门发布、江门住建、网络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疏漏,请及时联系并处理
从今天起,《走进新时代 创造新辉煌——鹤山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镇街部门主管负责人访谈》专题节目将于19点15分在鹤山电视综合频道隆重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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