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梅州市人民医院!看到父亲手术后站起来那刻,眼泪止不住掉下来。多亏了院长和医务人员,他们对父亲的病情很关注,”张女士激动地说:“我们本已对父亲的病抱微弱希望,没想到他能恢复!”
近日,经广东省、梅州市卫计部门批复同意,梅州市人民医院开展了粤闽赣边首例OPO(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梅州市红十字会共同见证下的本市供体和本市受体的紧急情况下肝移植手术,张女士生命垂危的父亲便是通过此次手术得以延续生命。
这是梅州市肝移植医疗技术的新突破,标志着梅州市人民医院综合实力已向国内高水平医院迈进。梅州市人民医院院长钟志雄说,此次粤闽赣边首例紧急情况下肝移植手术的成功,将对提升粤闽赣边区器官衰竭患者的救治能力起到很大的推动、引领作用,更将进一步推进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
多学科通力合作
完成高难度器官移植手术
这场8小时的生命交接,结果很顺利,过程却很惊险。
手术前一月,现年58岁的张叔因为呕血被送入梅州市人民医院治疗,当时已生命垂危。医院消化一科给张叔做了内镜下的止血术后,保住了他的生命。正当张叔和家人以为危机正在慢慢过去时,深入检查发现张叔乙肝肝硬化合并有原发性肝细胞癌,张叔一家再次感觉跌落深渊。
因为病情危急而特殊,医院组织MDT(多学科诊疗)团队进行讨论,并得出结论:患者处于终末期肝病,如不及时治疗,患者将因肝衰竭,上消化道再出血或者肿瘤进展而死亡。而肝移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当时我们听到肝癌,觉得天都塌下来了,既因为病情严重,也因为知道等爱心人士器官捐献后,配型成功来做肝移植手术有多难。有亲戚建议我们转到广州的大医院,我们对梅州市人民医院很信任,便留下来了。”张叔的女儿张女士说。
情况很快有了转机。1月25日,一名50岁女性因车祸导致重度颅脑损伤,出现脑死亡,其直系家属决定捐献其器官。因情况危急,张叔不适合转院,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梅州市人民医院通过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移植团队合作,利用医院现有条件和设备,对患者进行紧急状态下的同种异体肝移植手术。
肝移植术是肝胆乃至普外科领域中一座“珠穆朗玛峰”,不仅需要高超的手术技巧,更需要高水平医院多学科高度协调合作方能顺利完成,广东省只有少数几家医院能开展这项技术。
1月31日,手术当天,供体肝脏获取和受体病肝切除、肝脏植入两台手术同时进行,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移植科和市人民医院肝胆外一科、护理部、手术麻醉中心、重症医学科、输血科、影像科、药学部等多个部门通力合作,历时8小时完成了手术。“当时仅手术室内就有20多人,两台手术流程把控需要非常严格,容不得一点差错。”梅州市人民医院肝胆外一科主任徐继威说,手术过程争分夺秒,手术期间要求供肝快速获取、供肝精细修整、受体病肝的切除、供肝的植入以及供肝血管、胆管的精密吻合等皆需要精密技术,一旦出现一点点偏差,后果不堪设想。
手术后,张叔恢复状况良好。第二天就已恢复神智,第三天便可下床走动,第五天能吃流质食物。“真的很感谢梅州市人民医院,将我爸从死亡边缘拉回,而今看到他能自主进食、自由活动,我们喜从心生。”张女士说,父亲手术成功既要感谢医院,也要感谢捐献器官的爱心人士及其家人。
器官捐献
逝去生命在另外生命上的“延续”
紧急情况下肝移植手术能顺利完成,高超的技术是保障,而寻找到合适的肝脏器官是基础。
梅州市人民医院提供的数据显示,梅州地区每年因为终末期肝病急需肝移植的患者达200多名。肝移植是治疗末期肝胆疾病患者唯一有效的手段。据梅州市人民医院肝胆外一科副主任医师温苑章介绍,以往每年有许多患者因为没有条件移植而放弃治疗,或者等不到合适的肝源而死亡,而最终能够接受移植的患者不超过10例。
近年来,随着医院的动员、宣传力度加大,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行为逐年增多。“捐献器官是器官移植所需器官的唯一来源,每年都有许多人在等待着器官配型。”温苑章介绍,如今器官捐献的过程严苛而缜密,已不存在非法来源。“器官移植某种意义上,是一个逝去的生命在另外一个生命身上的延续。鼓励家属将脑死亡或心死亡病人的器官捐献出来,既是给器官受体生的希望,也是让器官供体的‘生命’得以延续。”温苑章说。
梅州市人民医院已实现紧急情况下肝移植手术,标志着该院综合实力已向国内高水平医院行列迈进。以往进行肝移植手术,需要长期往返广州等地医院进行肝移植手术和术前准备、术后复查,给患者带来极大不便,并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肝移植技术在梅州市人民医院的成功实施,可造福梅州市及周边区域终末期肝病患者。“父亲在梅州就完成了肝移植手术,为我们减轻了一半的经济负担,并且不用广州梅州两地奔波。”张女士说。
作为粤闽赣边最大的医院,随着医院的发展,技术水平提升,设施设备加强,为更好地开展器官捐献及器官移植相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钟志雄说,这次肝移植手术成功开展,将进一步带动医院肝胆外科、肝病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等多科室的技术发展,让梅州和周边地区终末期肝病患者在本地享受评估、检测、手术以及术后随访治疗全流程的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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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流程
当一个生命不幸离去时,根据本人和家属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捐献给因器官功能衰竭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挽救他人生命,让生命得以延续。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捐献给亲属或配偶。
一、报名登记
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
二、捐献评估
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可以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省级红十字会)。
三、捐献确认
按照《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指南》和死亡判定标准及程序的规定,由捐献者所在医疗机构判定死亡。
四、器官获取
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器官获取组织按捐献意愿实施器官获取工作。
五、器官分配
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的相关规定分配。专职协调员监督见证分配过程。
六、遗体处理
对摘取器官完毕的遗体,应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除捐献的器官(组织)外,应恢复遗体原貌。
七、缅怀纪念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应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并缅怀和纪念器官捐献者。
八、人道救助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对器官捐献者家庭贫困群体给予一定的经济救助。
【来源】南方日报
【撰文】张柳青 曾嵘 杨文伟 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