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人注意:除夕至元宵,清远市区禁放烟花爆竹!

清远日报
+ 订阅

各位街坊注意!

春节、元宵节期间

清远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市中心将禁限放烟花爆竹

2月11日,市政府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我市中心城区将禁限放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从2月15日起至3月3日。

1中心城区具体区域指哪里?

《通告》称,中心城区是指清城区各街道办事处辖区、清新区太和镇辖区。春节、元宵节期间,中心城区内的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可以在指定的区域和时间燃放。

中心城区以外需要设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区政府划定。我市举行重大庆典活动需要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市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2往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严重污染

“从空气监测数据看,往年的春节期间空气质量受燃放烟花爆竹的影响较大,市区环境空气受到了污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很有必要。”据市环境监测站相关负责人介绍,以2015年和2016年春节期间市区空气质量情况为例:

2015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小时值最高点出现在年初一凌晨零点,对应污染指数值为535,达到严重污染;

2016年,年二十九至年初三期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小时值最高点出现在年初一凌晨1时,对应污染指数值为343,同样也达到严重污染等级。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以改善市区空气质量,有利于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市环境监测站相关负责人称。

3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今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市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同时,我市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禁止向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的烟花爆竹产品;允许销售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的品种和规格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同时,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此外,违反规定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春节是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

大家跟亲友“吃喝玩乐”的时候

可别忘了文明过年

过一个文明和谐、健康祥和的春节

你能做到!

美好生活  文明过年

亲爱的市民朋友: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值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清远市文明办给您拜年啦!进入新时代,要有新气象,为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弘扬和谐文明新风,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祥和、健康向上的节日氛围,迎接新一年的美好生活,我们向全市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和谐过年。倡导不酗酒、不赌博、不搞封建迷信,孝老爱亲、关爱他人、和睦邻里,注重家庭,凝聚亲情,传承好家风,自觉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二、移风易俗过年。倡导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养成文明、节俭、科学、健康的餐饮习惯,自觉参与“文明餐桌”“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不攀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

三、平安祥和过年。遵守交通规则,低碳出行,绿色拜年,不酒后驾驶,主动礼让斑马线。注意防火、防盗、防爆,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四、遵德守礼过年。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践行“清远文明十二条”,不通宵达旦玩乐扰民。文明旅游,自觉保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文明表达祝福,不编发转发低俗庸俗媚俗短信,争做文明有礼清远人。

五、廉洁自律过年。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八项”规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优良的党风带民风,过一个干干净净、廉风劲吹的春节。

文明相随,家和城美。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个文明的传播者,共建文明清远,共创美好生活!

祝广大市民朋友

身体健康、新春快乐

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

来源 | 清远日报 文明清远 清远发布

编辑 | 可颂

加载全文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热门评论
快来抢沙发

    继续阅读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