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广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大气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大气办”)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在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工作。
广州市环保局介绍,为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造成的污染,呼吁广大市民选择绿色环保的方式庆祝新春,共同营造一个环保、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在广州市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特作出上述《通知》。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由各区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日常监管。公安部门对违反禁限放规定的、群众举报的、不听劝阻的进行严格依法查处,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市气象局共同做好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的预测预报,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及花都区、番禺区、萝岗区、从化区、增城区部分范围属于禁放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在重大的节日、庆祝、庆典活动中确需燃放烟花的,由主办单位向本市或县级市公安局申报,经审查后,报本市或县级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出通告,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广州市环保局提醒市民,燃放炮仗、烟花不仅严重影响空气质量,还会存在安全隐患,一旦遇到不利扩散天气,空气污染将会更加严重。去年的监测结果显示,大年初一凌晨至3点,全市多个站点录得的PM2.5浓度瞬间飙升,城乡结合部情况尤为严重,每小时浓度值接近爆表;中心区虽然全面禁放,但也明显受到污染物区域输送的影响。
相关
广州严打非法烟花爆竹经营
两个月查处案件37宗 拘留30余人
按照《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广州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区中心区域内已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近日,广州各级公安、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目前,广州市公安部门印制“禁燃”彩色宣传画9万套、大宣传资料25万张、小宣传资料100万张等,在全市进行派发。
2017年12月29日,查处了天河区龙洞农贸市场等5个市场的7个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店档,现场查缴大量烟花爆竹,共行政拘留3人,4人处以罚款6000元。2018年1月12日,组织对白云区谢家庄农贸综合市场进行清查行动。行动中现场查处2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仓库、1个非法销售店档,行政拘留2人。
2月7日,增城区安全监管部门在石滩镇查获爆竹251件,烟花24箱,对涉事人员进行治安拘留。2018年2月8日,南沙黄阁镇查获非法烟花爆竹340公斤;2月7日至9日,花都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300公斤。
1月31日至2月7日,广州市安委办组织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供销社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市未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督查,共计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23家,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各区跟进督促整改。
两个月以来,广州市共查处各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37宗,收缴各类烟花爆竹44.90吨,行政拘留33人,刑事拘留4人。
【记者】刘冠南